中國日報網消息:英文《中國日報》11月26日報道:北京市司法局將在2010年2月前與市人力資源與勞動保障局簽署文件,把在社區進行矯正的服刑人員納入到城鄉就業管理服務范圍,市司法局社區矯正與幫教安置部門副主任林仲書在接受中國日報專訪時表示。
“這些服刑人員就業問題是個現實存在的問題。把他們納入就業保障體系后,他們就能更多的得到用人單位提供的就業機會,自食其力,從根本上解決他們的生活困難,重拾起他們對今后生活的信心,”林說。
北京市自2003年7月開展社區矯正工作試點,采取“3+N”的工作模式,即在司法所、監獄干警、社會團體民間組織、和社會志愿者的協助下,在判決、管制、裁定期間內對符合條件的罪犯的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進行矯正,促進其順利回歸社會的非監禁刑罰執行制度。
6年來,北京市共接管社區服刑罪犯25260人,解除矯正18917人,在社區服刑人員的重新犯罪率僅為 0.2%。 從2009年1月1日至10月31日,社區又接受了3501名新的服刑人員,解除了3377人。
目前,一共還有6354名服刑人員在社區接受矯正。
符合條件在社區接受矯正的罪犯包括:被判處管制、被宣告緩刑、被暫予監外執行、被裁定假釋以及被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
目前,全市共有315個司法所,有379名監獄干警,和848名社會工作者共同對社區罪犯進行管理并提供各類幫扶服務。
“我們主要對這些社區矯正的服刑人員進行教育矯正、監督管理和生活幫扶。新到社區的服刑犯人需要有4天的法律教育和心理課輔導,我們還幫助貧困的服刑犯人向民政部門申請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廉租房補貼,”和平街司法所所長蕭淼對中國日報說。
據蕭介紹,這些社區服刑人員分為A、B、C三類,A類的危險最小,而C類的危險最大,包括,殺人犯、涉槍、吸毒販毒、暴力,對這類犯人我們要重點加強思想教育工作,和心理輔導克服心理障礙,防止他們在矯正期間重新犯罪,樹立正確的人生觀而盡快適應社會。
目前,全市共有18個陽光社區矯正服務中心,專門為社區服刑罪犯提供技能培訓、心理矯正、教育培訓等各類服務。
2010年,北京要再建立兩個基地:一是跟18個機構的配套的給三無社區服刑人員提供臨時安置的基地;另一個是跟315個司法所配套的公益勞動基地。“通過組織這些服刑人員參加公益勞動來增加這些犯人的社會責任感,和幫助他們更好地與社會溝通,盡快回歸社會,”林仲書對中國日報說。
今年52歲的徐先生,1993年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18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4年。自2006年5月至今,他都在接受社區矯正。
徐說道:“我在監獄服刑時,完全抵制社區矯正,覺得就是限制我們的自由。但我現在深有體會,他確實幫我解決了現實的生活困難。”
剛結束13年監獄生活重獲自由時,他感覺一切都很陌生,沒有一個朋友,有問題也不知問誰,也不知道怎么與人溝通,甚至連住的地方都沒有。
“社區改造真的給了我解決了實際的生活困難,司法所同志為我申請了低保,一個月400元,和住房補貼550元一個月,我生活有了保障,” 徐說,“現在我在一家公司晚上值夜班,每個月有1000元工資。但這份工作是臨時的,我擔心失去這份工作后怎么辦,我也希望政府能考慮我們在社會的就業問題。”(中國日報記者 張琰 編輯 裴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