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英文《中國日報》12月30日報道:越來越多的消費者會在超市購物時遇到某種品牌的推銷員給你推銷貨品。她們往往中年上下,穿著超市的統一制服,神情疲憊。她們孜孜不倦的推銷有時候甚至讓人感到厭煩,但是很少有人知道,這些推銷女工是如何在惡劣的生存條件下掙扎。
昨天,銷售女工盛宇(化名)和她的律師向豐臺區法院遞交了訴狀。她要狀告的是聲名赫赫的法國大型連鎖超市家樂福。
2008年3月1日,34歲的盛宇被威萊日化(威露士)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威萊日化)招聘為銷售人員,工作內容是在北京市方莊家樂福專柜銷售威露士產品。2008年12月23日威萊日化突然要求盛某與一個從未聽說過的廣州公司——廣州南方人才資源租賃公司(以下簡稱廣州人才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該合同明確盛某為其公司雇員,被勞務派遣至威萊日化工作。
2009年4月21日,盛某因懷孕被辭退。“我親耳聽到家樂福的人跟我們威露士的主管說我懷孕了,不適合再在那里工作,”盛宇在電話中告訴中國日報記者。
幾分鐘后,威露士的一名劉姓主管找到盛宇,要求她走人。“她說你要么就走,要是想繼續工作,就把孩子做掉。”盛宇說:“我們那個部門(日用洗化部)有大概五六十人吧,只有三四個是家樂福聘的職工,其他全是像我這樣的推銷員,”
當時的盛宇已經懷孕6個月。據她介紹,自己從來不敢在工作時稍微有一點偷懶。她的工作是一周白班,一周晚班,每周休息一天。晚班的時間常常是從下午3點到凌晨一點,碰到旺季盤點甚至要工作到凌晨4到5點。在這段時間內她和同事必須一直站著,或是裝貨,或是卸貨。這些貨物不單單包括他們負責的品牌。
盛宇說,這份工作平均每月的收入為1600元,但是沒有獎金。她只希望不要因為聊天偷懶被扣罰金。
盛宇和開出租的老公來北京四五年了,因為北京生活壓力大不敢要孩子。今年已經34的盛宇想狠狠心要個孩子,卻沒想到因此丟了工作。
北京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受理了盛宇的案件。今年6月以來,他們走訪了北京各大超市、商場、電器專營店,對84名銷售人員進行調查。結果顯示,這些銷售人員中95%以上為女性;她們一般年齡在28—40歲之間,大多數是農村戶口。勞動權益被侵害的問題在超市更為嚴重:很多在超市工作的銷售女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更沒有購買社會保險,絕大多數被安排經常加班并未支付或未足額支付加班費。這些超市包括國內的一些中、小型超市。遺憾的是,在家樂福這種大型的外資連鎖超市和美廉美、物美這樣的著名國內超市,類似問題也很普遍。
“超市的銷售女工人數應該在一百萬以上,他們的權益被侵害的狀況現在非常嚴重,”致誠的負責人佟麗華說。
2009年6月,盛宇以北京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及廣州人才公司被申請人申訴至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并支付2008年4月至2008年12月31日期間未簽訂合同的雙倍工資及未繳納社會保險的補償金和加班費等。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于2009年12月18日對此案作出裁決:駁回盛宇的請求,認為盛宇與家樂福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一切責任不應由家樂福承擔。
但是,律師們提醒要注意此類案件的復雜性。
從表面上看,與盛宇簽訂勞動合同的是廣州人才公司,該公司為勞務派遣單位,威萊日化是用工單位,而家樂福只是提供了工作場所。但是,透過案件反映出來的權利義務關系分析,銷售女工雖然名義上是供應商(甚至是勞務派遣單位)的員工,實際上卻與家樂福等形成了“隱蔽雇傭關系”。可以說,超市才是她們的真正用人單位。
首先,銷售人員推銷的是家樂福的產品。其次,銷售女工實際上接受的是超市的管理,包括推銷威露士產品(這只是工作的一部分)、理貨、打掃衛生;其工作時間由家樂福統一安排、管理,包括上下班時間、加班時間和工作內容;如果被發現有違反工作規定的行為,家樂福還可以對她進行處罰。此外,超市向公眾明示了銷售女工是其員工,盛宇就有家樂福的制服和胸卡。
“這些女工是弱勢群體,他們被侵權之后也不知道要找誰討說法。我們希望能通過起訴家樂福讓社會,政府部門重視他們的現狀和遭遇,”佟麗華說。
除了盛宇,致誠還受理了另一起16名物美、美廉美、億客隆銷售女工受太子奶聘用被侵權的案件,豐臺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已經受理了部分案件。
北京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的總機電話昨天無人接聽。(中國日報記者 謝愚 編輯 裴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