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英文《中國日報》1月16日發表評論:氣候變化既是科學問題,也是政治問題;既是環境問題,也是發展問題。碳排放空間,說到底是未來的發展空間,中國遇到的問題,也是發展中國家面臨的普遍問題。在全球排放空間有限的前提下,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中國必須同廣大發展中國家一道,據理力爭,充分申明自己和其他發展中國家的發展權益,保證國際氣候政治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倫理基礎之上。
從當前的國際輿論看,許多媒體特別是西方媒體有意無意地將中美相提并論,強調中國在氣候變化領域的地位和作用,美國也為轉移目標,借口中國排放總量全球第二,而把自己的減排方案和所謂中國的減排透明度問題掛鉤。這種轉移視線,轉嫁壓力的做法實際上居心叵測。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單單強調自己的發展中國家身份是不夠的,必須從現代國際政治最基本的倫理基礎出發,條分縷析,明辨是非,才能爭取到更廣泛的輿論支持。為此,筆者認為應堅持以下三點基本立場。
首先,應堅決反對以國家為單位進行碳排放排名。目前,包括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簡稱IPCC)的氣候評估報告在內,許多官方研究都以國家、地區的碳排放總量為基數,進行全球碳排放分析。這在客觀上突出和強化了中國在全球排放中的地位。實際上,以國家為單位計算碳排放總量完全沒有道理、也沒有意義。中國是擁有13億人口、960萬平方公里的大國,而人口第三大國美國才3億人,大部分國家只有幾千萬、幾百萬人。如果說排放權也是人權,排放面前人人平等,中國的排放總量要達到美國的至少4倍才算公平!這當然是不可能的,也不允許的,但也充分說明排放總量排名不說明任何問題。在這一點上,中國和印度兩個人口大國有極強的特殊性,要堅決反對個別國家在國際談判中拿中國的排放總量做文章。我國應盡可能呼吁,在聯合國和國際機構的相關報告中,應淡化各國排放總量的概念,強化人均排放的概念,對發達國家可以按其排放總量計算減排幅度,對發展中國家則應突出減緩人均排放增速。國內新聞宣傳也應注意淡化中國全球排放大國的提法,突出強調我國的人口比整個歐洲加整個北美洲人口總和還多1億人,盡量降低國內外輿論對中國在氣候變化問題上的關注和期望。
其次,應明確提出按消費端計算人均排放量。既然全球排放空間是有限的,那么從公平角度講,人人應當獲得平等的排放空間和發展機會。發展應該以滿足人的基本需要為目標,承認、保護和支持基本需要的滿足,限制過度消費和奢侈浪費性消費。目前,從人均排放看,全球排放空間主要被發達國家的消費者占據,發達國家高消費的生活方式,是導致全球變暖的主要因素。因此,不能僅從生產端看待碳排放問題,因為生產的產品和服務最終被人消費,消費才是最終需求。如果僅從生產端限制碳排放,在當前經濟全球化的形勢下,相關產業會從受限制國家轉移到不受限制的發展中國家,單個國家雖然實現了減排,但對全球來說,并沒有實現減排的目的。近年來,發達國家為了減輕國內的資源環境壓力,把很多高耗能、高污染產業都轉移到了發展中國家,但產品的消費并沒有減少,從全球范圍看,發達國家的減排效果不明顯。我國作為全球加工制造基地,為全世界生產了大量物美價廉的產品,這些產品相當大部分被國外消費,將生產這些產品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都算在中國頭上,顯然不夠公平。我們應對聯合國有關機構提出明確要求,今后評估報告應從生產和消費兩端分別計算各國人均碳排放量,以便更全面地反映各國的排放水平。
第三,應繼續堅持重申歷史責任原則。歷史責任原則雖然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已經明確的原則,是目前全球氣候談判的重要基礎,也是發達國家不能否認的歷史事實。但當前發達國家在談判中一個很明顯的傾向,就是試圖淡化歷史責任,進而否定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這次哥本哈根氣候大會之所以未能達成各方期待的協議,主要原因就是發達國家試圖改變已有的談判基礎,甚至要求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一起承擔強制性減排責任。因此,堅持與其他發展中國家一道,在各個場合重申這一原則,對于爭取輿論、防止被發達國家“綁架”,是很必要的。當然,強調這一原則,并不表示發展中國家不承擔未來減排的責任,而是為了促使發達國家在協助發展中國家減排方面提供更大的資金和技術支持。
英文原文請見:http://m.orobotics.cn/cndy/2010-01/16/content_9329850.htm。特別說明:因中英文寫作風格不同,中文稿件與英文原文不完全對應。(作者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政策研究室 田成川 編輯 潘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