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英文《中國日報》3月12日評論版頭條:住房問題是今年兩會最大的民生問題,也是困擾經濟的最大難題。然而房價能否真正向理性回歸還必須徹底轉變發展思路,給住房市場正本清源。
房地產業在中國經濟舉足輕重。中國的房地產投資占了全部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4到1/5,房地產行業創造的增加值占GDP約6%,與房地產相關聯的產業達到60個。以地產經營為內核的投資拉動經濟增長模式在加速我國城市化、工業化進程,推動中國經濟高速增長的同時,也衍生出地產承受之重、房價高位運行、普通居民群體無力購房、房地產市場自律機制缺失、房地產市場支撐空心化等系列問題。中國房價奇高不僅有土地財政、城市化進程加快、供求失衡、充沛的流動性等原因,更有住房市場錯誤定位,住房保障體系滯后以及住房公共政策缺失造成的公共資源配置失衡等原因。中國住房市場去泡沫化關鍵在于破解三大難題。
一是住房市場定位有誤。當前住房市場上投資型住房購買行為與消費型住房購買行為之間的分界越來越模糊。我們可以看到,為什么中國的住房市場面臨矛盾與問題這樣多?主要是由住房屬性的多樣性及住房市場的性質來決定的。與其他商品不同,住房是兼具消費和投資雙重屬性的一種商品。當住房作為消費品時,以消費為主的住房市場上房屋的供給與有效需求是決定市場價格的基礎;而當住房成為投資品時,作為財富持有形式的住房投資需求主要取決于個人的財富數量、住房投資相對于其他資產的報酬和投資住房的實際報酬。住房的投資需求對于貨幣、資本、土地等市場的變化非常敏感,一旦住房成為投資品,那么投資品的價格就不遵循一般商品的供求規律,投資品市場沒有均衡點,不存在均衡價格,只要有現實的貨幣流和潛在的收益預期,投資需求就會不斷增加,價格也就越長越高。正如新加坡《聯合早報》的文章所言,在中國房地產被視為僅僅是經濟政策的一部分,而非社會政策的一部分,因為把房地產視為經濟政策,其GDP功能,對經濟增長的貢獻被凸顯出來,而其社會功能,也就是社會成員對住房的需求和人們的空間權就會忽視。當房地產成為支柱產業,投資性需求成為住房市場主引擎時,住房市場的定位就被扭曲了。因此,住房僅是從一個純粹市場角度而不從公共性角度是無論解開住房市場的問題之謎的。
二是住房公共政策缺失。中國住房制度改革已經歷了30年,大致經歷了“住房商品化——住房市場化——住房分配貨幣化”等階段,但是與之相對的住房公共政策體系一直就處于一個比較盲目被動的應對房價上漲的短期通道中,尚未形成有效地住房公共政策體系。中國住房市場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已經成為經濟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柱,然而住房公共政策的發展卻遠遠滯后。相應的土地政策、財稅政策、保障政策、金融政策等都沒有明確的劃分與定位,作為一個龐大產業,應該科學合理的構建完善的政策體系,不能再重復過去那種應急式的短期急風暴雨的政策。
三是住房市場供給模式單一。中國住房市場泡沫化的深層次矛盾還在于供給模式的單一和公共資源配置的失衡。住房需求是多層次的,高收入階層的奢侈性住房、中等收入階層的改善性住房以及低收入者的保障性住房都有各自的住房需求定位,因此住房供給體系更應該是多元化多層次的。住房是一個異質產品,其市場是一個不完全的競爭性市場,完全依賴市場是不能達到帕累托最優狀態的,政府干預住房市場是絕大多數國家通行的基本做法。比如以英國為代表的“福利國家型”住房保障模式,主要倡導公民普遍地享受住房福利,國家有保障公民住房福利的職責,還有以新加坡為代表的“儲蓄保險型”住房保障模式,它以政府強制儲蓄,建立以中央公積金為核心的住房保障體系。因此當前中國住房制度和供給體系應進行徹底改革,將投資性需求和奢侈性住房交由市場,而對真正出于消費性和自主性住房需求的交由政府,并根據不同層次的住房需求對土地供應和金融支持做出合理安排。
政府提供的住房供給體系包括以中低收入為主體的保障性住房體系和以中產階級和夾心層為主的公共住房供給體系。當前國家的著力點還在為解決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需求的限價房、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方面,還屬于產權基礎上的住房保障體系。歐美國家的住房保障是多層次的,基本上實現了廣覆蓋,不存在像國內這樣明顯的“夾心層”。當今許多發達國家都在探索構建多樣化的租賃房供應體系,以租賃為主的公共住房制度早就在國家住房保障體系中居于核心地位,新加坡的“組屋”、日本的“公營住宅”、香港地區的“公屋”、英國的“社會房”等都是如此。公共住房完全由政府進行主導,由政府投資建設,由政府部門運營管理,并以低廉的價格進行租賃或銷售。同時貨幣化補貼也是這些國家的成功經驗。比如德國政府根據家庭人口、收入及房租支出情況給予居民以適當補貼,保證每個家庭都能夠有足夠的住房支付能力,有86%的德國人都可以享有不同額度的購房補貼和租金補貼。
高房價問題不僅是住房市場本身的扭曲,也是影響中國未來可持續發展和國家經濟安全的重大問題,當前是該轉變中國住房市場發展思路的時候了,如果不給住房市場正本清源,不厘清政府和市場的各自責任,不改變住房市場的單一供給模式,不對住房制度進行徹底改革,中國住房市場泡沫化仍難以根本解決。
英文原文請見:
http://m.orobotics.cn/cndy/2010-03/12/content_9577347.htm。特別說明:因中英文寫作風格不同,中文稿件與英文原文不完全對應。(作者系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世界經濟研究室副研究員 張茉楠 編輯 裴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