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英文《中國日報》3月12日報道:根據最高檢周四的年度工作報告,中國檢察機關去年共查辦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2687人,其中包括八名省部級官員8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兩會上的報告顯示,去年共立案偵查各類職務犯罪案件32439件41531人,件數比上年減少3.3%,人數增加0.9%。
8名被查處的省部級官員包括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松有,國家開發銀行前副行長王益,前廣東省政協主席陳紹基,以及前浙江省紀委書記王華元。
最高檢察院工作報告顯示在被查處的案件中,貪污賄賂大案18191件、重特大瀆職侵權案件3175件,去年立案偵查失職瀆職、侵犯人權涉嫌犯罪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9355人;加大懲治行賄犯罪力度,對3194名行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最高檢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境內外追逃工作,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1100多名,追回贓物贓款共計71億元。
根據商務部統計數據,在過去的三十年里,大概有4,000名貪腐官員卷帶價值500億美元的贓款贓物逃往海外,主要分布在加拿大、美國、澳大利亞以及其他國家。
曹建明表示,為了根除司法腐敗,一共查處了2,670名違法違紀的司法工作人員。
清華大學廉政與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教授接受采訪,對高檢報告評價時表示,他對國內的實際反腐工作“越來越沒有信心,沒有看到貪污腐敗的大趨勢有扭轉的跡象。”
任建明說雖然中央政府對反腐工作政治上非常重視,也花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是收效甚微,“很多反腐措施成了一種衡量政績的指標,而很少有人真正關心效果如何”,“此外,紀檢監察人員權利上不夠獨立,和被檢察對象之間關聯太多,無法真正行使監督的權利。”
曹建明在報告中還強調了今年最高檢將依法查辦和積極預防職務犯罪,促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
他說:“嚴肅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濫用職權、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犯罪案件;商業賄賂犯罪案件和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的犯罪案件;群體性事件、重大責任事故背后的犯罪案件;工程建設、房地產開發、土地管理和礦產資源開發等領域的犯罪案件;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犯罪案件。
英文原文請見:
http://m.orobotics.cn/cndy/2010-03/12/content_9577296.htm。特別說明:因中英文寫作風格不同,中文稿件與英文原文不完全對應。(中國日報記者 王京瓊 編輯 潘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