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英文《中國日報》4月22日報道:4月17日國務院公布了《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以下簡稱“國10號文”或“國五條”)。該文件的出臺是今年國十一條之后又一個調整房地產市場的宏觀政策。可以說,近年來關于調控房地產文件出臺得十分頻繁,前有國八條、國六條、國四條、國十一條等,但是這些文件對房地產市場調控所起到的作用都十分有限,所以才有今天的國五條。
現在我們要問題的是,國五條與以往的房地產宏觀調控有什么不同,其新意有什么。從本文的理解來看,國五條的核心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從根本上糾正的2003年國務院關于房地產的18號文件一個基點,就是把房地產市場看作為完全的發展經濟及調控經濟的工具(比如說房地產是完全經濟支柱產業)。但是在國五條中,其整個文件及政策都建立在住房市場的新認識上。即住房問題既是經濟問題,更是影響社會穩定的重要民生問題。因此,房價上漲過快不僅影響居民的住房福利水平、影響絕大多數居民的基本居住條件改善,而且增加了金融風險,不利于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從而把房價過快上漲危害性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因此,遏制高房價就是國五條的核心。
那么要遏制高房價就得知道這種高房價是如何漲起來的。正如我一向所指出的那樣,無論是其他國家的房地產泡沫,還是2009年中國房地產價格快速上漲,都是銀行信貸無限擴張的結果。從現有的數據來看,2009年個人從銀行獲得貸款為2.46萬億元(同比增長了4倍多,2008年為6000多億元),今年一季度個人從銀行獲得貸款又增加了9202億元(同比增長了2倍多,2009年第一季度為4223億元)。也就是說,2009年全年及2010年第一季度共15個月的時間里,國內居民從銀行獲得了信貸資金達到近3.4萬億元(而這大部分信貸資金都進入了房地產市場),但是從1998年到2008年近11年的時間里,個人貸款余額僅2.98萬億,近期15個月的個人貸款是前11年的115%。這才是國內房地產市場價格快速飚升的主要根源。因此,2008年下半年以來過度優惠的銀行信貸政策把國內房地產市場改變成了一個完成如股票一樣的投機炒作的市場。
因此,在國五條中,要求放在通過銀行信貸政策調整來限制居民利用銀行金融杠桿炒作住房。比如,二套住房貸款首付款不低于50%,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首套住房且建筑面積逾90平米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和利率水平。特別重要的是,對一些房價上漲得過快的城市,國五條要求商業銀行禁止對第三套以上住房貸款。即使有些城市可以對第三套住房貸款也得有個人當地納稅繳證明或社會保障基金繳交證明,從而從根本上限制國內外居民異地購買貸款住房。
而這次政策調整的核心與重點就是從銀行信貸入手,就是從房地產投資炒和作稅收入手。無論是上調購買住房者首付比重,還是提高購買住房的按揭貸款利率,或是要降低住房炒作者利用銀行信貸資金的比例或杠桿,或是提高住房投資炒作者的成本。但是,這只是對將要進入的住房投資者有影響,而對已經進入的投資影響不會太大。因此,不僅這些投資者有可能早就賺得盆滿盤滿了,資金實力足及房地產的投資收高,他們可以把手上的住房持有一段時間。
可以說,國五條的核心就是不僅讓新進入者的杠桿率降低(需要用更多資金進入)及投資成本,而且在于改變整個房地產的市場預期。在這種情況下,新進入不會貿然進入房地產市場,否則就會可能成為這次房地產泡沫最后一棒的接受者。對于已經進入的住房投資者感覺到新的政策會改變了房地產市場預期時,手上持有多套住房,就會感覺到投資風險的增加可以會以最快的方式把手上的住房出手,以便降低其投資風險。特別是這些政策堅決要遏制房地產炒作時,房地產投資者恐慌性心理一定很快聚集,從而使得進入不敢進入,進入者要快速退出(但是這時這些投資者想退出不是容易的事情)。房地產供給涌出而需求突然減少,那么整個國內房地產的供求關系就會發展根本性的變化。
而且為了遏制高房價,國五條還要求推出新的住房消費稅、增加中小套型住房的供給、保證保障性住房的生產等。這些政策出臺都是遏制房地產炒作投機的重要方式。而且更為垂重要的是,國五條把遏制高房價或房地產市場調整落實到地方政府身上,要求地方政府對遏制高房價承擔完全責任,否則對不力者追究責任。
總之,國五條的核心是遏制高房價,并讓房地產市場發展回歸到民生軌道上來。所采取政策就是通過信貸政策及稅收政策來打擊房地產的投機與炒作,擠出房地產泡沫,從而讓房地產市場成為一個以消費為主導的市場。為實現其目標,要求地方政府負完全的責任,而再也不能成為房價上漲的推手。可以說,國五條的出臺,對國內房地產市場將產生巨大的影響,至于這種影響在什么時候顯現出來,還得靜觀其變。
英文原文請見:
http://m.orobotics.cn/cndy/2010-04/22/content_9759621.htm。特別說明:因中英文寫作風格不同,中文稿件與英文原文不完全對應。(作者 易憲容 編輯 潘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