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英文《中國日報》5月16日報道:近來,我國黑惡勢力犯罪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如:犯罪分子開始使用軟暴力威脅和恐嚇當事人;控制集貿市場、涉足民生領域的行霸、市霸類犯罪團伙的出現;破壞基層政權的農村惡勢力,和非法放貸、暴力討債等新型黑惡勢力犯罪等都對公安機關的打擊帶來了新的挑戰,公安部刑偵局副局長廖進榮在接受《中國日報》獨家專訪時說。
據廖副局長介紹,打黑工作一直受到黨中央、和國務院的高度重視,從06年2月開展打黑專項行動以來,公安機關加大打擊力度,摧毀了一大批涉黑、涉惡團伙組織,已將打黑行動發展成為一項日常性工作。
刑偵局打黑辦提供的數據顯示:2010年,全國公安機關共打掉涉黑組織440多個,惡勢力團伙4000多個,破獲刑事案件3.7萬余起,打擊處理黑惡犯罪嫌疑人2.8萬余人,全國檢察機關以涉黑罪提起公訴337起,法院一審判決385起。
“黑惡勢力的出現多是與經濟活動密切相關,因為這些組織、團伙的目的就在于掠奪經濟利益,所以在經濟活動比較活躍的地區、行業,相應的犯罪就比較凸顯,比如:物流、建筑材料批發市場、礦產資源、重大工程項目、娛樂場所、房屋租賃等等。可以說我國的黑惡勢力主要是圍繞著經濟利益展開,”廖局說。
據他介紹,近年來,犯罪嫌疑人開始使用軟暴力代替使用兇器對百姓進行人身傷害。換句話說,滋擾性的犯罪正在越來越多。現在的犯罪分子多利用恐嚇、威脅、公開跟蹤等手段給百姓帶來心理震懾。
其次,越來越多的案件介入經濟活動和涉足民生領域。如:非法討債、非法發放高利貸、對蔬菜、海鮮等批發市場進行壟斷、旅游市場的黑旅游路線、專家門診的票販子等。
第三,公安機關今年將要打擊的重點就是農村黑惡勢力。由于農村的土地資源比較稀缺,農村領域的黑惡勢力犯罪也有上升趨勢,出現了欺壓百姓、破壞基層政權的農村惡勢力。
“黑惡勢力涉及人員一般教育水平較低、法律意識淡薄,大部分是20、30歲的社會閑雜人員,有些是勞教釋放人員,”廖副局長說。
2010年10月29日,長沙市中級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等罪名數罪并罰,判處組織頭目陳桂明有期徒刑19年,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等罪名,判處其他19名組織成員15年至1年不等,追繳全部涉黑財產。
自2007年,陳等黑社會組織非法壟斷當地海鮮市場,肆意抬高價格,暴力打壓合法經營者,先后致1人重傷、3人輕傷,6人輕微傷,非法牟利640余萬元。2010年3月,該團伙被警方依法逮捕。
廖副局長說,目前黑惡勢力發展的一些新形勢和呈現出的一些新特點,給公安機關的打擊都帶來了新的挑戰。“黑惡勢力的線索很難發現,比查處普通刑事案件要難得多,關鍵是群眾怕報復不敢舉報,而且不敢在法庭上出庭作證。”
另外,由于社會管理上的漏洞,一些公家工作人員,如:執法部門、工商和稅務等部門公職人員被黑惡勢力拉攏、腐蝕,成為他們的保護傘,這都給黑惡勢力的滋生提供了條件。
再次,涉黑犯罪很容易出現集體翻供的現象,犯罪分子甚至誣陷公安機關刑訊逼供,干擾法院采信相關證據,這都增加了公安機關偵辦案件和打擊的難度。
“盡管在打擊黑惡勢力我們面臨著一些實際的挑戰,我國的黑惡勢力犯罪是可控的,”廖副局長說,“我國的黑社會組織平均人數15人,犯罪事件相比境外組織較短,從形成、發現、被打擊到判刑,一般都在3年以下。另外,其活動范圍比較小,犯罪行動也多發在某個行業的某個領域。”
廖副局長強調,我國黑惡勢力沒有和境外黑社會勾結,和受到境外黑惡勢力的影響。“我們絕不允許中國內地成為境外黑勢力的避風港,一旦涉及此類的相關人員從事任何違法犯罪活動,我們都會依照中國法律和法規對此進行嚴厲打擊。”
考慮到目前的形式以及此前專項行動的效果,公安機關會采取“打人和打財并重”的措施進行嚴厲打擊,廖副局長說,“打人”是指重點打擊黑惡勢力團伙的頭目、骨干;“打財”是指要打擊犯罪團伙的經濟基礎。另外,公安機關還會嚴查保護傘、堅持“打早打小,露頭就打”的方針,堅持打防結合。
當然,廖副局長最后也談到,中國的公安機關也會向國外的打黑部門多學習,多進行必要的國際交流和合作,同時也能掌握涉外黑勢力活動的動向,以求國內社會的穩定和百姓利益的保護。
英文原文請見:http://m.orobotics.cn/china/2011-05/16/content_12513699.htm。特別說明:因中英文寫作風格不同,中文稿件與英文原文不完全對應。(中國日報記者 張琰 曹音 編輯 裴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