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以藥補醫重在建立合理的補償機制
幾十年來,安徽黃山市竹林村農民談士進一直不愿意去當地的新塘鎮衛生所看病。每次生病他都跑到5公里之外的一家公立醫院去。
在這位76歲的老人看來:“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醫生態度很差,開的藥又很貴。”有一次,他問那里的醫生能不能給他開一些便宜的感冒藥,醫生居然沖他嚷嚷了起來。
最近幾年,情況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安徽省建立了一個藥品采購平臺,為鄉鎮衛生院規范了近600種基本藥物的價格。全省基層醫療機構的藥品收入平均下降了大約40%。
自2009年新醫改方案公布以來,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已經推行了三年。專家認為,目前醫改進入了一個關鍵階段,特別是在公立醫院改革領域。
在今年2月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溫家寶總理敦促有關職能部門在“十二五”期間把積極推進公立醫院改革,破除“以藥補醫”機制,深化補償機制改革作為工作重點。
對此,衛生部部長陳竺在接受《中國日報》專訪時表示:“解決目前公立醫院運行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迫切需要建立科學合理、制度化、規范化的補償機制,既要能夠破除‘以藥補醫’機制,改變公立醫院的逐利機制,又要有利于調動醫院和醫務人員的積極性。”
陳竺表示,政府在“十二五”期間要全面推進縣級公立醫院改革,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為關鍵環節,統籌推進管理體制、補償機制、人事分配、采購機制、價格機制等方面的綜合改革。
江蘇省鎮江市是全國醫改首批試點城市之一。根據國家相關政策,醫療衛生機構過去可以在藥品采購價格上加價15%再銷售給病人,藥品收入在醫院總收入中占了很大一部分比例,鎮江也不例外。
以該市京口區健康路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例,2005年中心的總收入是1884萬元,其中藥品加醫療占總收入的92%,財政補助占8%。2007年,鎮江開始實行藥品零差價,現在以省級為單位對基本藥物進行統一招標采購。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不得提高藥品銷售價格。
當地醫保機構根據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就診人頭、慢性病有效建檔人頭來確定總額預算指標,對超支部分不予補償。該市醫療保險結算中心主任李一平告訴記者,鎮江2011年對醫保資金的總額預算是8億多元,預算金額和財政補貼每年都在上漲。
健康路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所在的社區有8.6萬人口,去年該中心的毛收入近5000萬元,其中財政補貼占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