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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9年偵破拐騙、拐賣兒童案122件 2009-05-06 10:06
中國日報網(wǎng)中國在線消息:東莞市公安局5日召開新聞發(fā)布會披露:2000年以來,東莞共立拐騙、拐賣兒童案件243件,偵破122件,抓獲犯罪嫌疑人318人,解救兒童138名,發(fā)案呈下降趨勢。 東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支隊長李灼華表示,根據(jù)公安部和廣東省公安廳的部署,2009年4月,東莞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圍內(nèi)開展"打拐"專項行動,通過重點排查,發(fā)現(xiàn)了一批案件線索和一批在逃犯罪嫌疑人,并于近日偵破了4件拐賣、拐騙兒童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4名,解救被拐兒童4名。其中,偵破2007年積案1件。 李灼華說,警方的資料顯示,兒童失蹤有的是被犯罪分子拐走,有的是家長看管不周自己走失,還有的是離家出走。犯罪分子主要通過三種方式作案:誘騙兒童,利用玩具、食物等跟兒童套近乎,騙取小孩的信任,這類案件多發(fā)生在公共場所;跟兒童家長套近乎,騙取家長的信任后拐騙兒童,這類案件主要發(fā)生在出租屋,作案對象主要是嬰兒;強行搶奪,主要通過駕駛交通工具在公共場所作案,但這類案件數(shù)量較少,2000年以來不到10件。 據(jù)李灼華介紹,拐騙、拐賣兒童的犯罪分子既有單獨作案的,也有形成完整的拐、運、轉(zhuǎn)、銷等固定鏈條的團伙作案,被拐兒童大多被轉(zhuǎn)手出賣,也有自己帶回家撫養(yǎng)的,被拐兒童以3至5歲為主,男童多于女童。 李灼華表示,目前尚未偵破的兒童被拐案件主要有三種情況:有明確的犯罪嫌疑人,但是通過多方努力尚未抓獲;雖然已經(jīng)抓獲嫌疑人,但由于被拐兒童多次轉(zhuǎn)手等多種原因,無法解救;尚未掌握有效線索。 編輯:段若蘭 來源:新華社(記者孔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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