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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疾控中心:懲戒不自覺患者無法律依據 2009-06-05 08:36
中國日報網中國在線消息:考慮到目前的甲流防控形勢,5月底起,本市開始向入境旅客發放語言表述更“強硬”的建議卡,而非之前的溫馨提示卡。卡片提醒歸國人員,一旦發熱或有呼吸道疾病,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醫,應直接叫救護車。針對第14例患者的危險行為,記者昨天采訪了市疾控中心主任鄧瑛。記者:第14例患者既沒有自覺進行7天自我健康觀察,也未如實填寫健康申明卡,其行為是否對社會公共衛生安全造成一定影響?針對這種危險行為,有沒有考慮會出臺相應的“懲罰”措施? 鄧瑛:他的行為是對自己、對社會不負責任的,目前我們也正對此進行討論研究,但現在還沒有具體的“懲罰”意向。現在主要還是積極治療患者,并尋找其密接者。 記者:如有懲罰的話會是什么方式,罰款還是教育? 鄧瑛:目前還沒有定論,而且也沒有相關法律依據,所以主要靠公民自覺吧。 記者:第14例確診患者的密接者較多,而且近日報告確診病例數日益增多,本市會不會出現二代病例? 鄧瑛:本市即使出現二代病例,甲型H1N1流感仍在可防可控范圍內。從傳染病的流行客觀規律來看,傳染性較強的流感新病毒出現后,出現二代病例甚至是本土病例,都屬于正常現象,市民不必恐慌。 患者何某是否會被究責? 新京報報道,昨日,北京市衛生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按照我國現行《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只有傳染病患者明知自己染病的情況下,故意傳播病毒,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才會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因此,何先生雖然曾接觸過流感樣病人,也在出現流感樣癥狀后接觸過很多人,但當時他還未就醫確診,也無法判定其是否存在故意欺瞞的行為,因此不應追究其法律責任。 目前,北京市以“政府建議”形式,呼吁入境人員在抵京7天內,自覺居家觀測,出現發熱等流感樣癥狀及時報告。不過,衛生部門坦言,目前這些政府建議不具備法律意義上的強制作用。 此外,記者獲悉,目前北京市相關部門正在考慮修訂一些現行的地方法規條文,讓上述政府建議具備一些強制法律效力,但該項工作仍須國家法律環境的支持。 編輯:鄧京荊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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