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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元陽警方破獲冒充領導發短信詐騙錢財案 2009-07-06 13:46
中國日報網中國在線消息:近日,云南省元陽縣公安局破獲3起手機短信詐騙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2名。為幫助廣大群眾提高防范意識和能力,有效打擊和防范短信詐騙犯罪,近日,元陽警方對案件的相關情況進行了通報。 基本案情: 2009年5月24日14時許,元陽縣某局2名職工和1名建筑公司職工收到顯示為該局局長的移動電話(號碼:1388733xxxx)發出的短信:我和上級領導在外面有事,需馬上匯款10000元給我,農業銀行帳號:6228480602479325915,戶名:吳某。收到短信后,3人當即分別向該短信上的帳戶各匯款10000萬元(共計人民幣30,000元)。事后核實該局長并未發過該短信后發現被騙,遂到縣公安局報案。經元陽縣公安局刑偵民警不懈努力,犯罪嫌疑人李某、寧某于6月10日在曲靖市被抓獲歸案。 作案經過: 作案分子想法查找到領導的身份資料及手機號碼后,用自己的照片套用該領導的個人資料辦理假證件,然后帶著辦好的假證件和從外地購買的銀行卡到準備詐騙的縣、鄉的移動或聯通溝通營業廳,用假證件冒充領導補辦手機卡后打出領導手機的通話清單,并群發短信給清單上的手機號碼。短信大致內容是“我現在正在和某上級領導在外開會,我不方便講話,現急需一萬元錢,請將款匯到XXXXXXXXXXXXX帳戶上,戶名是XXX,匯款后將單據保管好,回來聯系”。短信收到后,該領導的同事和朋友誤以為其有事,就按短信內容將錢匯到該帳戶上。嫌疑人正是利用該局長的手機號碼讓其同事和朋友打消顧慮后進行詐騙。嫌疑人通過撥打銀行查詢電話得知詐騙短信上的帳戶內有款匯入后,立即采取取現、跨行取款、轉帳等手段詐騙所得的款取掉。之后,嫌疑人又會用另外一張手機卡發一條短信過去,“我是XX局長,我手機沒電了,現在借朋友的電話,你方便的話請再匯2萬過來,帳戶是XXXXXXXXXX,戶名是XXX”,進行第二次詐騙。 案件特點: 此案件是各種短信詐騙中手段最新、欺騙性、隱蔽性較強的一種,詐騙短信從來源和內容上極具欺騙性和針對性。第一,犯罪嫌疑人很好地將短信的號碼和內容變得很真實,“真實的某局局長的手機號碼”“真實的短信內容”,第二,以往的短信詐騙案選擇對象往往是盲目撒網,以利為誘,但此案件卻是帶有極強的針對性,詐騙目標鎖定在與某領導有電話聯系的群體上,“以名為誘,假借他人手機號碼之名詐騙”,讓人失去辨別能力。第三,以往的短信詐騙在手段上單一的選擇手機短信,但是這起案件中,嫌疑人使用了網絡查詢、手機短信、網上銀行等手段,詐騙手段較復雜,是一種新型的網絡短信詐騙案件。 防范措施: 一是學習信息安全方面的知識,培養對信息詐騙的免疫力,增強防范意識和防范能力。收到轉帳、匯款等涉及金錢內容的信息要保持高度的警惕,認真細致地進行多方查證。如及時回撥,確認是否機主本人;向領導的家人、同事進行核實;側面核實短信發布者的真實身份。如詢問工作、生活細節情況等;發現問題后不相信、不理睬、不聯系、不上當,有效地消滅不良信息生存蔓延的空間。 二是受騙后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積極提供、舉報違法犯罪線索,形成全社會參與防范、打擊的良好氛圍。 三是電信、金融等部門要進一步抓好手機卡、固定電話及銀行帳戶的開戶審查環節,一旦發現可疑情況,及時通報公安機關,力爭從源頭上對犯罪嫌疑人作案使用的銀行帳號、電話及手機加以控制,從而遏制此類違法犯罪的發生。在銀行、郵局內張貼宣傳標語或讓工作人員進行提示,壓縮犯罪空間。金融機構保安人員要加強對營業廳附近的巡視,發現形跡可疑的人員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工作人員在柜臺前發現在短時間內頻繁匯錢出去或異常的提前支取情況應給予善意的提醒。 四是各部門、各單位應加強財務管理,認真落實財務制度,加強對財務流通的管理。 編輯:鄧京荊 來源:中國日報社駐云南記者站 (記者 李映青 通訊員 戴圣燾/劉靜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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