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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要求推進水價改革要考慮社會承受力 2009-07-24 07:54
中國日報網中國在線消息:為指導各地有序推進水價改革,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下發了《關于做好城市供水價格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各地在推進水價改革過程中要嚴格履行水價調整程序,充分考慮社會承受能力,尤其要做好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通知要求,要合理把握水價調整的力度和時機,防止集中出臺調價項目。水價矛盾積累較大的地區,要統籌安排,循序漸進,分步到位。要嚴格履行水價調整程序,依法履行聽證制度,充分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提高水價決策的透明度。 通知還要求,要切實做好對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工作,減少水價調整對低收入家庭的影響。要結合價格總水平變化,對低收入家庭因地制宜地采取提高低保標準、增加補貼等多種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水價上調莫忘民生 7月19日,蘭州召開水價上調聽證會;7月31日,洛陽將召開供水價格改革調整聽證會,其他地方關于水價調整的議論也不絕于耳。 專家指出,由于我國目前水價總體偏低,遠沒有反映水資源的稀缺程度和水環境的治理成本,導致浪費嚴重。我國作為世界上最缺水的13個國家之一,節約用水的必要性自不待言。因此,適當提高水價,以價格杠桿促進水資源的節約和保護,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只是水有其特殊而復雜的屬性。一方面,它是一種商品,另一方面,它又與千家萬戶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具有明顯的公共屬性。在上調價格時,要充分考慮到它的雙重屬性。 有人打趣說,“提高水價以后,喝杯水都要勒緊腰帶嘍!”此話雖顯夸張,但也道出了提高水價對于百姓生活的影響。特別是對于一個經濟困難的家庭來說,水價提高后每個月增加的可能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因此,水價調整應充分考慮社會承受能力,穩步推進,特別是要保護經濟困難群眾的用水。否則,盲目的“一刀切”非但不能達到資源保護的目的,更容易傷了百姓的利益。 在前幾輪水價調整中,各地都采取了一定措施,保證困難群眾基本用水。如北京等地對經濟困難群眾或制定特殊水價,或進行用水補貼。而廣州也將試行階梯水價,對不同類型的用戶實施不同的收費標準。這樣的政策和嘗試是暖人的。而我們是否應該考慮,在漲價之外,是否還能找到更為合理和優化的方案,既有利于水資源的保護,又不影響百姓生活? 其實,水、電、天然氣等資源性產品的價格調整中,都存在著如何兼顧市場規律與公益特征的問題。不是說一提漲價就不對,只是這樣的價格調整牽一發而動全身,一定要謹慎、周全,體現對困難群眾的關照和社會的公平。越是經濟困難的時候,越要講民生。而關系到千家萬戶的用水、用電等問題,正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民生。 編輯:鄧京荊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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