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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被分食老虎可能系中國最后野生印支虎 2009-11-27 08:35
鏈接 庭審 是自衛還是故意獵殺成焦點 25日庭審時,6名被告人中只有康萬年和高祖橋請了辯護律師。庭審中,康萬年的辯護人稱,主觀上康萬年帶獵槍是為了防身,與老虎偶遇并抬槍獵殺老虎屬于自衛;康萬年有悔罪表現和立功表現。公訴機關則認為,康萬年捉石蚌根本用不著槍,其帶槍的目的絕不單純。 康萬年的辯護人還指出,“村子就在保護區旁邊,村民遇見野生動物的情況也時有發生,甚至多次出現村民被大型野生動物襲擊,致殘、致死的情況。”他說,特別是康萬年,對于大型野生動物的戒備心更強,這和他們家族的幾場變故有關。 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公訴機關提出48萬元賠償 案發后,警方在康萬年家中共計繳獲兩支槍,其中一支便是本案中獵殺野生虎的獵槍。25日在法庭上,康萬年稱槍是今年1月他在勐伴鎮從一老撾婦女手中以2600元購得的。另一支槍是被告人白治權2002年9月以600元欠款從別人手中抵押而來的國產制式56式半自動步槍,去年8月,康萬年以狩獵為由,從白治權家中借走了這支槍。 庭審中公訴方認為,康萬年的行為已觸犯了法律,應以非法持有槍支罪,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另外,公訴機關還提出了48萬元的賠償(槍殺老虎造成的國家損失)。 縱深 人命值錢還是虎命值錢? 在西雙版納,村民和野生動物的較量一直受人關注,也一直是一個難題。僅康萬年家30年間就曾三次遇見猛獸。 1979年6月,當時康萬年才7歲,他的父親康家林看護玉米時被“老熊”咬住了面部,因疼痛發出的慘叫聲被村民聽到,可是等村民把“老熊”趕走,康家林的面部已經血肉模糊,住院兩個月才撿回一條命,所有費用全部自己承擔。出院后,康家林失去了右半邊臉和右眼,從鼻子到下巴的部分只剩下一個恐怖的黑洞,可以直接看到喉嚨,每天只能依靠這個“黑洞”送進細軟的食物。25日,65歲的康家林看著被告席上的兒子相當激動,發出只有家人才能聽懂的咿咿呀呀的聲音。 相同的悲劇在16年后再次發生在康家,康家林的哥哥康家富慘死在野象的腳下。1995年5月的一天,康家富在外出放牛時遇見了野象,被大象放倒后踩在腳下。和康家林不同的是,相關部門給了600元錢作為康家富的安葬費,不過這絲毫不能減輕康家人的悲痛。時至今日,他們依然拿出當年的康家富賠償太少一事證明康萬年殺虎情有可原,“人命就不如虎命值錢?”法庭上,公訴機關對康萬年殺虎的民事訴訟是“賠償48萬元”。 康萬年是康家三次面對猛獸的唯一“勝利者”,不但要了老虎的性命,并且食其肉、取其骨,但是這場勝利的代價也相當沉重,讓他可能面臨48萬元的罰金和牢獄之災。 25日庭審時,旁聽席上坐滿了人,他們除了關注康萬年的命運外,也想從法律中找到困惑已久的答案,如何面對野生動物?如何在保護村民財產甚至性命的同時保護野生動物,成了難題。 編輯:肖亭 來源:燕趙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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