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中國在線消息:近日,四川省民政廳向各市、州民政局下發特急電報,要求全省各級民政部門進一步提高民政救助水平,從5月開始到12月,地震重殘人員低保補助水平將提高10%。
根據要求,全省各地要將災區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城鄉低保和城鄉醫療救助范圍,對城鄉低保家庭中因汶川地震災害致殘的重殘人員在現有低保補助水平的基礎上,對其本人按當地低保補助水平上浮10%予以救助,救助期限為2009年5月至12月。省民政廳低保處有關負責人介紹,所謂“重殘人員”是指殘疾等級為一級和二級的殘疾人。
編輯:肖亭 來源:成都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