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四道防線,抓好預防工作
楚雄州委、州政府始終把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積極預防突出治安問題,作為維護少數民族地區社會穩定、平安建設的重點,做到各級維護穩定工作機構健全、組織落實、人員到位、機制創新。
在基層建立健全村級人民調解組織,建立起“第一道防線”,把大量的民間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調解在萌芽狀態;大力加強信訪和行政調解、警民聯調工作,建立起第二道防線,把大量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在進入司法程序之前,減少辦案過程和群眾的訴訟費用,及時為群眾排憂解難;人民法院加強對民商事案件的審理,建立起第三道防線,依法調節社會關系;在州、縣市、鄉鎮建立健全各級維穩和突出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構、工作機制和處置突發事件處置預案,建立起第四道防線,對突出矛盾糾紛采取集中受理、認真梳理、歸口辦理、妥善處理的辦法,及時排查調處突出矛盾糾紛,積極預防控制矛盾升級,努力把各種突出矛盾糾紛控制在基層,調處在初始。組織開展黨政領導干部大接訪大下訪活動,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糾紛,使一批久拖未決的矛盾糾紛得到妥善解決。四年來,全州基層矛盾調處中心和人民調解組織共調處各類民間糾紛52306件,調處成功51752件、成功率達96.8%;各級維穩辦共排查調處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矛盾糾紛119件,確保了全州社會穩定。
深入開展嚴打整治斗爭
楚雄州各級各部門始終堅持“什么犯罪突出就打擊什么犯罪,哪里治安不好整治哪里”的工作要求,不間斷地組織開展各種打擊整治專項行動,全面加強社會治安管理和防范控制工作,最大限度地壓減刑事發案和治安、安全事故。先后組織開展了禁毒防艾、“打黑除惡”、打擊偷盜自行車、打擊“三電”、打擊傳銷、打擊“兩搶一盜”等突出治安問題的專項打擊行動,始終保持對各種嚴重刑事犯罪活動的高壓態勢;組織開展了邪教和非正常宗教、非法出版物、廢舊金屬收購業、城鄉治安問題突出地區、校園周邊治安環境等專項整治,對治安問題突出地區進行綜合整治;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事故呈逐年下降趨勢,與前四年相比,全州一般事故下降8.3%、死亡數下降5.7%、直接財產損失下降1.4%;加強流動人口的服務管理,強化維權意識,優化就業環境,提高服務和管理社會化水平。刑事案件居高不下的勢頭得到有效遏制,發案明顯減緩,全州社會治安持續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