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掛鉤”交強險費率兩大懸念待解
懸念一:
借車給別人別人酒駕怎么算?
今后酒駕“掛鉤”交強險,如果發生交通違法的不是自己,車險保費是否也要上浮?
業內預測:看車不看人
業內人士認為,在目前的環境下,車險保費隨車浮動的可操作性更強。該人士表示,目前國內私家車市場還是存在證多車少的情況,很多持有駕駛證的人并沒有自己的車。因此保險公司在沒有強制駕駛員條款的情況下,無法根據駕駛員因素對車險保費進行浮動。另外,目前保險的理賠也是隨車的,車險保費隨車浮動也有現實依據。
根據目前的車險條款,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格駕駛人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造成保險車輛損失、第三者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保險公司參照有關規定進行賠償。成都某財險公司負責人表示,雖然制造保險事故的是駕駛員,但保險標的還是機動車,在車險條款無法約束駕駛員的情況下,只有將駕駛員的交通違法行為綁定到機動車,才能提升車主的風險意識,不要隨意把車借給人。據了解,上海的做法就是與被保險車輛緊密掛鉤。
懸念二:
新規是否與原有標準疊加?
根據現行辦法,交強險保費最大上浮幅度為30%,最大下浮幅度30%。而《通知》規定酒駕累計最大上浮幅度為60%。
兩個系數今后是疊加使用還是合并使用呢?這關系著交強險是最高上浮90%還是60%的問題。
業內猜想:疊加可能性大
成都多位保險業內人士均表示目前如何執行尚不清楚,有待具體細則明確。不過,一位來自上海的保險業內人士卻告訴記者,“疊加的可能性大,也就是車主如果上一年發生有責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且多次酒駕,第二年續保時交強險理論上最高或可上浮90%。”據介紹,目前上海就是這樣做的。
該人士介紹,上海目前實施的交強險與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掛鉤的辦法也被稱為“雙掛鉤”,其保費計算公式為:實際保費=基準保費×(1+事故調整系數+交通違法調整系數)。
按照上海的規定,交強險對交通違法行為費率上浮的上限為60%;與交通事故掛鉤標準則與全國實行的一致,即最高上浮30%,兩則疊加后最高可上浮90%。不過,該人士最后也表示,上海的做法也僅僅作為參考,畢竟導致上海交強險保費上浮的交通違法行為除酒駕外還有11類之多,且“有罰還有獎”;而這回兩部委的通知中僅僅提到酒駕對交強險保費上浮的影響,更多強調“罰”的作用。
據介紹,上海的辦法對遵章守紀的好司機的優惠力度明顯高于其他地方。以交強險為例,按照成都目前的辦法,司機連續三年未發生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續保可下浮30%,也就是說交強險最多可以打7折,即665元;然而按照上海的辦法:車主如果連續三年沒有交通違法,最多還可以享受到40%的費率下浮。這意味通過費率“雙掛鉤”制度,上海車主如果連續3年記錄良好,最多可以享受70%的費率下浮。“以私家車為例,全國最低保費為665元,而上海從理論上來說,測算下來最低可至285元。”
來源:成都商報 編輯:肖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