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2010年福建省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推薦評選工作17日啟動。記者從省評模委辦公室獲悉,此次分配給福建的推薦評選名額為82名,有關文件首次明確了農民工勞模的比例。
根據評選要求,82個推薦評選名額當中,機關事業單位人選不超過總數的35%,其中縣處級干部不超過機關事業單位人選的20%;企業職工不低于總數的45%,其中一線工人和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企業職工人選的55%,企業負責人不超過企業職工人選的22%;農民不低于總數的20%,其中鄉鎮企業負責人不超過農民人選的20%,農民工不低于農民人選的6%,婦女和少數民族人員應占一定比例。
此次推薦評選實行屬地推薦。農民工由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推薦,既包括跨省市外來務工人員,也包括在本地區二、三產業就業的農村勞動力。推薦人選必須經職工(代表)大會、居民會議、村民會議討論通過等民主程序,并經三級公示。
來源:福建日報 編輯:單萱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