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
住房套數不以 貸款為標準
【認定標準】楊家才表示,住房的套數認定不以是否發生過貸款為標準,即使首套住房沒有利用銀行貸款購買,再次購買住房同樣會被認定為二套住房。這次政策出臺的一個意圖就是要恢復房地產的居住屬性,是房改十年以來的一次重大轉折。
【專家解讀】北京中原三級市場研究部總監張大偉表示,第二套房認定標準收緊,以房為限,不是以貸為限,這將再次打擊炒房客心理。這一政策修改打擊面擴大一倍,而且非常精確地打擊了炒房客,可以說這是繼國土部、住建部后,第三個部委出臺了調控細則,使得調控的力度繼續加強,將國務院的政策繼續落實。
二套房認定包括未成年子女
【認定標準】楊家才表示,二套住房以家庭為單位進行認定,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商業銀行的信貸登記系統可以查詢到放貸情況,但要想準確判斷住房套數主要還是以房管部門的登記信息為準。
【專家解讀】我愛我家副總裁胡景暉說,幾年前房屋管理部門就開始進行房屋數量普查工作,但至今業內還沒看到過公布的結果。所以目前有沒有個人住房數據庫還是個未知數。因此以家庭為單位認定仍存在困難和漏洞。例如,婚前一方購買了房屋,另一方未購房。婚后未購房一方申請購房,目前就很難被認定。
首套住房售出可視為無房戶
【認定標準】楊家才表示,如果居民需要改善住房條件,并且已經將手中的首套住房售出,再次購買房屋時可以視作無房戶,但前提是要排除投機購房的情況存在,以后需要出具房管部門、居委會或者單位的證明。
【專家解讀】我愛我家副總裁胡景暉表示,證明首套房已經出售,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出具房屋買賣合同。該規定最大的亮點是,此前對于已購房的人,只要再購房均視為第二次購房,使得改善性住房無法認定。這次明確了改善性購房的標準。不過,不排除在房價上漲期,利用售出第一套房的錢,購買第二套房,等房價上漲后再出售獲利的投機者。關于改善住房條件,廣州曾出臺政策,改善性住房要比第一套房面積大或總價高,才認定為改善性。不知道此次各地會不會出臺類似補充意見。
來源:京華時報 編輯:段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