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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搶劫案公開宣判現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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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向學生講解自我保護技巧。 |
“請法警把被告人尤屹帆帶上法庭”,審判長話音未落,看到搶劫了24名同學的囚犯,2000多名師生先是睜大眼睛齊刷刷朝著一個方向觀看,隨后聽見“轟”的一聲混響,整個現場沸騰了。這是近日的一場真正的刑事宣判現場,也是一堂特殊的法制課和一堂成年被告人現身說法的警示教育課。
當日,河南省三門峽市湖濱區人民法院在三門峽市外國語中學對一起搶劫案公開宣判,旁聽者是外國語中學的全體2000余名師生。
身著黃色馬甲,被押到師生面前的犯人叫尤屹帆,1991年4月出生,曾因犯搶劫罪于2007年3月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刑滿釋放后不思悔改,不到一年內再次開始作案。法院經審理認定,2008年11月至2009年5月短短半年多時間里,就采取持磚頭、石頭、持鐵棍、木棍或拉拽、掐脖子、搜身及言語威脅等暴力、脅迫手段,在外國語中學附近搶劫作案14次,搶劫該校學生24名,搶劫現金2000多元。最多的一次搶了300元,最少的一次才搶劫一名學生2元錢。
“……被告人尤屹帆多次搶劫在校學生錢財,危害了學生安全,給學生及其家長造成了恐慌,擾亂了正常教學秩序,……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20000元” 。聽完宣判,被告人尤屹帆當庭表示服判,并面向旁聽師生鞠躬致歉:“我的行為給大家帶來了損害,對不起”。
“我原先想著向學生要點錢沒啥大不了的,沒想到被判這么嚴重”,尤屹帆被押上囚車后說。
“要提高法律意識,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弄明白什么是違法、什么是犯罪,那樣,才有可能自己不做違法犯罪的事,同時也有可能制止他人違法犯罪。……”“為了避免受到違法犯罪分子侵害,同學們要提高警惕,比如隨時管好宿舍門,發現同學或他人不良動向及時向老師、家長報告,外出請假、夜行結伴等。遇到違法犯罪時,要增強同違法犯罪分子作斗爭的勇氣,還要沉著、冷靜、機智勇敢,掌握方式方法……不提倡同犯罪分子進行面對面搏斗”。宣判之后,湖濱區法院的法官和湖濱區檢察院的檢察官分別向師生們講解、介紹了什么是違法犯罪、如何避免不法侵害以及遇到不法侵害時的自我保護技巧等基本常識和實踐經驗。
湖濱區法院未成年人綜合審判庭庭長張雯霞說,之所以要在外國語中學這樣一個特殊的環境下進行公開宣判,是因為校園安全問題日趨嚴重,這個案件就發生在同學們的身邊,有證據認定的24名受害人都是該校的學生。
“被搶的學生可能不只是這24名,我們法、檢兩家聯合到學校宣判的目的,就是要給學生們現場上一堂法制警示教育課,用生動的案例教育其知法懂法不觸犯法律,最主要的是教育尚未成年的學生們時刻保持警惕,在危險和特殊的情況下學會自我保護,掌握正確的防衛方法,避免受到不法侵害,牢固建立“法校聯動”機制,確保校園安全”,張雯霞說。
教育講座結束后,法官和市外國語中學的部分師生進行了互動交流,師生們一致認為,在學校對犯罪分子公開宣判這一方式很直觀,也很有現實教育意義,對學校和師生安全將起到很大的引導和推動作用。一名叫李香琳的學生說:“法官和檢察官傳授的經驗很具體,很實際,使我終身受益,我一定要牢記”。
“這是一堂非常真實也非常及時的法制教育大課,相信學生能有很大收獲,希望今后多與你們司法機關聯合開展此類的現場說法活動”,該校校長劉曉萍表示。
來源:中國日報河南記者站(記者 史寶銀 通訊員 張傳新) 編輯:鄧京荊 吳鳳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