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認為,在個稅方面,年收入12萬元以上群體繳納稅收占全部個稅收入的1/3,也就是說另外2/3的個稅都是由年收入低于12萬元的群體繳納的。所以,國家應調整稅收政策,使高收入者承擔個稅收入大頭。
切實提高勞動者收入
許多網友呼吁,財政收入的增加應伴隨著勞動者收入的普遍提高,讓勞動者感受到國富帶來的好處。“國富民強”應是發展中國家不懈追求的目標,基礎夯實了,經濟發展、長治久安的大業才能穩固。
署 名 乘 風 而 去 的 博 客 文章說,通常而言,財政收入的大幅增加,意味著個人和企業的納稅負擔加重。到目前為止,我國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是2000元,如此低的起征點加重了個人的負擔。而且,我國居民勞動報酬占G D P比重是逐年下降。
上好“用之于民”這一課
除大力提高千千萬萬勞動者收入外,許多網友都指出,國家應 充 分 利 用 既 有 的 雄 厚 財 政基礎,增加對關乎國計民生領域的投入,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提升百姓福祉。
署名鄭獻霖的博客文章說,據 統 計 中 國 社 保 方 面 的 支 出 占G D P的12%,但發達國家和一些發展中國家通常都在30%以上,甚至有些國家一半的財政收入都是用于社保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