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先行試點,逐步完善,不斷推進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上世紀80年代以前,中國的事業單位與企業實行大體一致的退休制度,退休費按照本人退休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由原單位負責發放。改革開放以后,根據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要求,率先進行了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經過20多年不斷的改革和完善,企業職工實行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對保障勞動者退休后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已成為中國經濟社會發展重要的“安全網”和“減震器”。
目前,事業單位仍實行單位退休制度,資金來源根據單位的類別,由同級財政部門負擔,或由單位籌集。在歷次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時,對退休費計發標準進行了適當調整,但制度模式基本沒有改變。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事業單位在養老保障方面的一些矛盾突出出來,如單位之間退休人員負擔畸輕畸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待遇只與退休前工資水平掛鉤,與一生勞動貢獻聯系不緊密;由于與企業實行不同的養老制度模式,影響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動后的權益累計計算;保障層次單一。因此,應在事業單位科學分類的基礎上,結合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完善財稅政策,推進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按照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公平與效率相結合、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的原則,逐步建立起獨立于事業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管理服務社會化的養老保險體系。改革的主要思路是:一是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二是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三是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建立“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四是實行職業年金制度,建立多層次的保障體系。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直接關系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切身利益,要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的政策,實現新老制度平穩過渡,保持待遇水平的合理銜接。目前,5個試點省市正根據本地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試點和其他改革的進展情況,研究制定養老保險改革試點的具體實施方案。
來源: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編輯:段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