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法庭,流著眼淚的羅彩霞說,“希望這件事情真的就此結束”
13日,8時30分,準時開庭。
合議庭由天津市西青區法院三名法官組成,審判長由西青區法院劉英全庭長擔任。8名被告中,除了貴州師范大學歷史與政治學院院長唐昆雄親自出庭外,其他被告由委托代理人出庭,被告王佳俊則沒有出庭。
本案在長沙開庭,據介紹,是為了方便應訴。天津師范大學所在地西青區法院,雖然是侵權結果發生地,符合管轄條件。但本案8個被告中5位住所地在湖南,其中王崢嶸正在湖南服刑。
羅彩霞的代理律師徐國強宣讀了起訴狀,訴訟請求包括確認第一被告王佳俊構成侵害原告姓名權、受教育權的行為,并判令其停止該侵權行為;判令第一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141990元,其他被告承擔連帶責任;判令各被告向原告賠禮道歉;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等內容。
隨后,除未出庭的第一被告王佳俊外,其余7名被告分別宣讀了答辯狀。
王崢嶸和楊榮華(王佳俊之母)委托律師大打“悲情”牌。律師首先代表王崢嶸向羅彩霞深鞠一躬,轉達了王崢嶸的歉意和悔恨。王崢嶸以第一人稱在答辯狀中說,如今自己身陷囹圄,楊榮華神經錯亂,女兒王佳俊下落不明。他愿意與羅彩霞進行調解,希望羅彩霞原諒王家。
其他5名被告則為自己竭力洗脫。
10時05分,審判長宣布休庭,原被告接受調解。調解進行了3個小時。
下午1時,繼續開庭。原被告最后達成調解協議,被告王崢嶸一次性給付原告羅彩霞賠償金4.5萬元,當庭給付完畢。原告放棄其他訴求。
劉英全法官透露,調解中羅彩霞被王崢嶸的誠意打動,表現出寬容和大度,在訴訟請求上做了很大讓步。
半小時后,羅彩霞在律師的陪同下走出法庭。見到等在法庭外面的姨媽,兩人忍不住落淚。羅彩霞對記者說,希望這件事真的就此結束,希望可以開始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