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力整改去頑疾
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濫用執法權、執法犯法等信訪問題,2005年,全國公安機關開展“大接訪”活動,共接訪20.4萬起,停訪息訴率達到80%以上。由此,直接催生公安機關領導干部接訪制度。
針對當事人非正常死亡、監管場所存在安全隱患等社會高度關注的問題,2008年,公安部部署開展了以整頓執法過程中當事人非正常死亡案件、整頓監管場所安全隱患,規范道路交通技術監控設備的設置、使用和管理、規范公務槍支彈藥的保管、領取和使用為內容的“兩整頓兩規范”專項治理活動,全國公安機關共整改執法問題1217個、消除監管場所隱患7465處。
針對公安民警涉槍、酒、車、賭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公安部相繼頒發“五條禁令”、《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例》,集中整改“冷硬橫推”、“吃拿卡要”等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針對公安隊伍存在“說不過、追不上、打不贏”的問題,2004年以來,全國公安機關開展“大練兵”活動;建立了民警上崗和首任必訓、職務和警銜晉升必訓、基層和一線民警每年實戰必訓的“三個必訓”等長效機制;組織基本法律知識考試、執法辦案卷宗考評、信訪案件考查“三考”活動。公安部還先后對全國縣級、地市級公安局長進行集中培訓,提高整體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