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不能一勞永逸
一輩子與水利工程打交道的“兩院”院士潘家錚告訴本刊記者,建設水利工程主要有兩個目的,一是興利,一是除害。不過,目前的現狀是旱災和洪災并存,前者往往更多見、更嚴重。因此,“對于水利工程而言,現在一個很重要的任務就是‘雨洪利用’,將‘洪水資源化’。”
有水利專家指出,新中國成立初期,我國只有4萬公里的堤防,1950年代開始,各地曾大力興修水利,更多的是從“利”的角度考慮。經過60年的建設,目前我國已有8萬多座水庫,27萬公里的堤防,有98處蓄洪區,蓄洪總量達1000億立方米,淮河、海河還人工開挖了多處分洪道,恢復洪水的入海(江)能力,水利工程興利除害等綜合功能得到了充分發揮。目前,我國的七大流域及閩江、錢塘江等流域都有能力防御比較大的洪水。但山區、山洪多發區和中小河流包括一些大江大河的支流,其防洪標準不高,防洪能力比較薄弱,但又很難提高。
向立云認為這主要有兩大原因:一是山區丘陵地區的中小河流保護面積小,洪水漲落幅度大,要達到較高的防洪標準,需要大量的投入,從經濟效益上看,可能不合理;其次,即使經濟上可行,有些地方河流保護面擴大后,形成“洪水歸槽”,將更多的洪水輸送到下游,造成下游防洪標準相對降低,防洪壓力增大。因此,“山區及中小河流的治理,應放在流域防洪的整體考慮中,權衡利弊,合理安排。但是要想通過修建水利工程徹底消除水患是不現實的。”
據向立云介紹,2003年水利部提出了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轉變的治水思路,以投入效益最大化、全社會福利最大化為原則采取綜合措施治理洪水。
潘家錚認為,“洪災是由于非常不利的氣象條件造成的巨大自然災害。一個流域、一個地區在兩三天的時間內把全年的雨量都傾瀉下來,必然造成災害。應該承認,目前人們對重大自然災害,比如特大地震、極端氣候變化等還不能作出正確和長期的預測預報,更不要說進行控制了。”
基于此種原因,他認為,雖然水利工程能對防洪減災發揮重大作用,通過修建江河大堤、水庫和分洪區,科學地泄、攔、分,可以將洪災損失減到最低程度,但不可能完全消除災害。如果違反客觀規律辦事,甚至會加劇災害。但對水庫進行科學、優化的調度,變洪水為資源還是可行的,“當然這有個前提:防洪是第一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