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武漢所有政府投資項目運作期間,都將有一套標準化的監督檢查程序與之緊隨。昨日,武漢市紀委聯同該市發改委、監察局、財政局等6部門出臺首部政府投資項目“陽光”標準。
該市紀委有關人士稱,之所以制定標準,旨在讓所有擴大內需政府投資項目的監督檢查工作都按一套嚴格的標準來進行。
據悉,該市希望通過這一“陽光”標準,讓每筆內需項目資金管理使用的監督檢查面達到100%。今后,該市所有開展的擴大內需政府投資項目將實行“誰建設、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
據介紹,該標準對項目決策、審批、招標、資金管理等一系列環節列出檢查問題清單,如項目的審批內容,就涉及實際建設內容有無擅自變更設計、擴大規模,有無超概算等諸多要檢查的問題,工作人員按清單問題進行逐一檢查。
來源:湖北日報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