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衡陽、邵陽、婁底、湘西自治州為首批試點城市
●廉租住房住戶交納足夠購房款后可取得所租房產權
●共有產權廉租房只能自住不能轉讓出租或改變用途
記者日前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為進一步籌集廉租住房建設資金,加快廉租住房建設,并滿足已獲得廉租住房入住權家庭擁有一定產權的需求,湖南省決定有序推進廉租住房“共有產權”試點工作。其中,株洲、衡陽、邵陽、婁底、湘西自治州為首批試點城市。
在多次調研及征求意見基礎上,省住建廳根據今年7月召開的全國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座談會精神和省里文件,出臺了《湖南省推進廉租住房共有產權試點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并下發各市州。
根據《方案》,廉租住房“共有產權”實行購房人和政府按份共有。已經入住或取得了廉租住房入住權的家庭,可自愿申請購買所承租的廉租住房。依其交納的購房款,核定為保障對象的產權份額。保障對象可逐步提高出資比例,當出資額達到住房全部開發成本即取得全部產權。以廉租住房“共有產權”形式籌集(回收)的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專項用于廉租住房保障。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廉租住房實行共有產權,將完善申請、審核、輪候、復核、公示等制度,陽光操作。同時,共有產權廉租住房只能用于自住。對轉讓、出租、出借廉租住房或改變用途且拒不整改的,住房保障部門依規定收回或按合同約定處理。
據了解,今年1至8月,全省新增廉租住房25362套,截至8月底,廉租住房正在實施保障324498戶(其中實物保障127745戶、租賃補貼196753戶)。今年11月至明年4月間,試點城市根據市州政府批準的廉租住房共有產權政策文件,推進廉租住房共有產權工作。明年5月開始,該政策將在全省推行。
據悉,湖南省并非全國首個“吃螃蟹者”,貴州、四川、青海、福建等地已出臺類似政策。(記者 潘昭暉 張水湘)
名詞解釋
廉租住房共有產權
是指國有產權和保障對象私有產權按比例共同擁有一套廉租住房的產權,根據購買者出資的比例確定個人產權與國有產權的份額,例如,個人出資達30%時,個人產權比例為30%,國有產權比例為70%,當購買者出資額達到住房全部開發成本時就擁有該房子的100%的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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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
在株洲召開的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設調度暨廉租住房共有產權試點工作會議強調,加快項目開工建設是保證今年目標任務完成的關鍵,對今年9月底前項目還不能開工建設的地方政府,除予以全省通報外,還將通過媒體曝光,同時報請省政府采取相應的考核問責措施。
今年是國務院與省人民政府簽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標責任書、實行目標責任考核的第一年。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長高克勤表示,我省的保障性住房建設已從原來的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擴展為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以及城市和國有工礦等棚戶區改造,領域更廣、任務更重。
據了解,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設有序推進,但總體情況還不容樂觀。截至8月底,全省計劃新建的270個廉租住房項目,開工212個;新建公共租賃住房開工情況,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完成拆遷情況也不甚理想。同時,有個別地方政府,今年計劃新建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還沒有項目開工建設,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項目也進展緩慢。
會議指出,加快開工建設是當前第一要務,各地必須高度重視。要將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納入城市住房建設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確保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選址和土地供應落實。此外,長株潭三市要按照“兩型社會”建設的總體要求,開展保障性住房建設示范創建工作。
來源:長沙晚報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