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海南公安廳召開第三次警車和涉案車輛違規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新聞發布會,王壯總隊長向社會各界通報了專項治理的相關情況。
據悉,針對這一問題,海南省已制定長效管理機制,警車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得到了有效遏制。
王壯指出,海南省長助理、公安廳廳長賈東軍先后10次對專項治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海南省公安廳黨委的高度重視以及海南省各級公安機關共同的努力都為專項治理工作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障。
另外,海南各級公安機關已形成專項治理工作的新攻勢、新局面,解決了一大批警車和涉案車輛長期遺留的問題。
他同時指出,在針對警車和涉案車輛違規問題專項治理工作中,公安機關各部門通過集中審驗警車,重點解決警車的審驗、入戶、銷戶問題,澄清了底數,規范了標識,無條件收回所有外借警車和警用號牌等措施,有效遏制了警車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此外,經過充分進行調查研究,海南省公安廳研究制定了《海南省公安機關警車使用管理規定》和《海南省公安機關涉案車輛管理規定》,嚴格實行警車交通違法抄告制度、涉警交通事故通報制度、涉警交通違法處置協作制度、聯合查糾工作制度和嚴格的處罰制度,使海南省警用車輛、駕駛人員和涉案車輛管理有章可循。
會上,王壯為接下來的專項治理工作做了相關要求。他指出,海南省各級公安機關在警車和涉案車輛違規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必須堅決做到“三個切實”。一要切實抓好突出問題的整改和責任追究。二要切實加大對警車違規問題的整治力度。三要切實加強對涉案車輛違規問題的治理清理工作。
來源:中國日報海南記者站 記者 劉小利 劉云 編輯:楊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