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提高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率?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簡稱《征求意見稿》)在廣西政府法制網上公布,正式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擬規定,國有資產對外出租須經財政部門審批。
單位鋪面“自留地”或將被收走
行政事業單位鋪面的收入能否用來發職工福利?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能自行對外進行投資和擔保嗎……這些備受關注的“敏感”問題,都是《征求意見稿》中所包含的內容。
對于國有資產收益的管理,《征求意見稿》擬規定,行政事業單位擬將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出租、出借的,必須事前上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批準。未經批準,不得對外出租、出借。同級財政部門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行政事業單位出租、出借事項嚴格控制、從嚴審批。特別是對“事業單位對外投資、出租、出借和擔保等取得的收入”管理問題,采取原則上扣除成本后上繳國庫或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方式。
“同是為政府‘打工’,為什么有些單位員工每月福利比工資還高,年終還能分紅;而有的單位卻少得可憐,每月僅100多元。”業內人士介紹,一些有臨街鋪面的單位,光是靠鋪面出租每年都能私下發不少錢。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監管不嚴,是導致收入分配秩序混亂的根源之一。這位人士指出,如果《征求意見稿》中這部分內容真能實施的話,那各單位鋪面等“自留地”將被財政收走,也能緩解單位間資產占有和福利待遇的苦樂不均問題。
國有資產不得擅自處置
一位政府人士指出,由于現行規章制度不健全,我區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管理上出現不少“頭痛”問題:比如,家底不清、賬實不符;資產配置不公平、超標現象嚴重;缺乏監督,資產使用效率較低;資產處置不規范,資產流失情況嚴重等。
針對當前行政事業單位存在資產閑置浪費、使用效率不高的現象,《征求意見稿》擬規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行政事業單位要積極推動行政事業的有效整合和共享共用,并明確了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對行政事業單位長期閑置、低效運轉或超標準配置的調劑權,整合資源。
《征求意見稿》擬規定,行政事業單位處置國有資產應當按照審批權限,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處置。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車輛、土地、房屋建筑物的處置,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以及一次性處置單位價值或者批量價值在規定限額以上的國有資產,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
處置方式上,國有資產處置,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資產的出售、出讓、轉讓、置換等應當采取拍賣等市場競價方式公開處置。處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規定,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