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措施打折扣 豈能“老子問責兒子”

教育部此次指導意見針對擇校提出10項措施,包括規范招生入學秩序、完善招生入學政策、加快薄弱學校建設、合理配置師資力量、共享優質教育資源等,并要求制訂時間表、路線圖和任務書。
有專家認為,10項措施招招切中時弊,抓住了擇校問題的要害。此外,10項措施符合義務教育法確定的義務教育實行均衡發展的基本原則和基本方向,切合《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切實縮小校際差距,著力解決擇校問題”的工作實際,給人們描繪了教育公平的美好愿景。
記者采訪到的教育專家普遍認為,目前治理擇校問題的路徑已經很明確,關鍵是貫徹落實要不打折、不走樣,要堅持執行到位,落實不到位要嚴厲問責。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大家對基層利益群體能否不折不扣落實措施尚心存疑慮。熊丙奇舉例說,義務教育法明確了各級政府對義務教育的投入責任,明確要求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但一些地方義務教育投入不足問題依然客觀存在。
“關鍵是現有的問責機制仍不健全。”熊丙奇說,讓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問責下級,讓同級政府問責教育主管部門,等于“老子問責兒子”,結果可想而知。“因此,強化人大的監督問責,完善社會評價體系,是解決當前教育均衡發展、解決擇校問題的重要手段。”
山東省泰安市泰山民族中學副校長宋文新認為,各級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是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熱”的關鍵。義務教育是政府的責任,能否如期治理、消除擇校亂收費問題,實現教育均衡,是對政府教育理念、政策執行力和依法治教能力的考驗。
山東省教育廳副廳長張志勇說,推進我國教育事業的健康持續發展,使綱要確定的改革目標落到實處,必須解決教育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無法監管的問題,必須堅持嚴格的教育行政問責制,真正做到誰違法誰承擔責任,誰違規必受處罰。
來源:新華網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