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在濟南一個超市里,普通白菜售價為每斤2.5元。10月份物價上漲創下25個月來新高,在新漲價因素中,食品類價格上漲10.1%,為CPI漲幅“貢獻”了74%。一時間,農產品價格上漲再次引起各方熱議。新華社記者 范長國 攝
為降低農產品流通成本,《通知》決定,自今年12月1日起,所有收費公路對整車合法裝載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免收通行費;少量混裝其他農產品以及超載幅度在合理計量誤差范圍內的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比照整車合法裝載車輛執行;將馬鈴薯、甘薯、鮮玉米、鮮花生列入綠色通道品種目錄。各地區要進一步規范和降低集貿市場攤位費和超市進場費。
《通知》要求各地區根據實際情況,對優撫對象、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對財政有困難的中西部地區,由中央財政給予適當補助。按照隸屬關系,增加對大中專院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學生食堂補貼,各大中專院校要保持學生食堂飯菜價格基本穩定。切實安排好農村寄宿制學校學生的生活。
《通知》要求各地根據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變動情況,盡快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失業保險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逐步提高基本養老金、失業保險金和最低工資標準。
《通知》強調,有關部門和地方要把握好政府管理價格的調整時機、節奏和力度,對已經確定的調價方案,要充分考慮社會承受能力,完善配套措施,審慎出臺。必要時對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產資料實行價格臨時干預措施。
《通知》要求盡快出臺《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條例》,強化成本監管。抓緊修訂《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將捏造、散布漲價信息的行為納入價格監管范圍,增強處罰的針對性,加大處罰力度;強化價格監管力量,重點打擊惡意囤積、哄抬價格、變相漲價以及合謀漲價、串通漲價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惡性炒作事件,維護市場和價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