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部門將加強價格監測預警,建立健全價格新聞披露機制,及時公布市場價格情況,客觀分析價格變動趨勢,準確闡釋價格政策,澄清不實報道,穩定社會預期。
《通知》還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在今年11月底前將貫徹落實本通知的情況報告國務院。國務院將組織督察組赴各地調查了解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和市場物價情況。
來源:新華網 編輯:楊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