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基金運行正常。”近日,“中國紅十字會李連杰壹基金計劃”(下稱壹基金計劃)相關人士在回答中國青年報有關壹基金計劃是否面臨“與中國紅十字會的合作中斷”的詢問時這樣表示。
以“每人每月捐1塊錢”為口號的壹基金計劃,靠著鼓勵普通人參與的平民慈善理念,以及知名演藝人士的明星效應,在短短3年里迅速成為中國民間慈善的一個樣本,可意想不到的是,在公眾都看好壹基金計劃的時候,今年9月,其發起者李連杰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卻表示,與中國紅十字會的合作可能會中斷,且問題“意想不到的嚴重”。
隨后,9月21日,中國紅十字會秘書長王汝鵬在個人博客中做了回應,“作為設立在中國紅十字會的一個專項公益基金,只要壹基金賬戶上的錢沒用完,它應該不存在關閉的問題,合作之初,雙方簽訂了合作協議和補充協議,第一個3年合作期到期日為2010年2月5日,到期后雙方并沒有提出終止合作的書面提案,實際上雙方已經根據協議約定又自動續延。”
中國紅十字會與壹基金計劃的合作關系究竟如何?壹基金計劃究竟遇到了哪些“意想不到”的困難?帶著這些問題,中國青年報記者日前專訪了王汝鵬,并針對相關問題與壹基金相關人士進行了溝通,希望藉此探索中國民間慈善組織的發展現狀。
公募基金的門檻
“李連杰和中國紅十字會合作發起壹基金計劃之后,所成立的壹基金并不具備獨立的法人地位,它只是中國紅十字會下設的一個專項公益基金。”王汝鵬告訴本報記者。
依據我國2004年頒布的《基金會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我國的基金會分為公募和非公募兩種,公募基金會有權向公眾募捐,而非公募基金會無權向公眾募捐,條例中對兩種基金會的成立資格有著明確規定,“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萬元人民幣。”
按照條例規定,似乎只要有400萬元人民幣就可以成立公募基金會,但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賈西津告訴本報記者,雖然民間組織和個人設立公募基金會在法律上是可行的,但實際上獲得批準的只是個案,公募資質的基金會大多具有官方背景。
“我原來以為,做公募基金會,只要有了800萬元注冊資金就不成問題,可實際上還有其他許多障礙。”李連杰曾經對媒體說,他所說的“障礙”,是指要想成立公募基金會,需要找到一個有官方背景的業務主管單位。
王汝鵬也稱,“單位或個人如果想面向社會公開募捐,就需要與合法的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公益組織合作,以這個公益組織的名義才可以。李連杰與中國紅十字會合作成立的壹基金,實際上獲得了公募資格。”
如果說成立公募基金會存在種種門檻,那么李連杰為何不選擇成立門檻相對較低的非公募基金會?
王汝鵬向本報記者分析說,成立非公募基金會滿足不了他的要求,我國目前的非公募基金會主要是一些個人、企業、財團成立的,條例給予非公募基金會法律地位,是為了滿足財富人士、企業持續做公益的愿望,發起人需要不斷往基金會里捐錢,李連杰目前還做不到這一點,他發起壹基金計劃的初衷是要動員社會廣泛力量,全國人民每人每月捐一塊錢,想通過自己的影響力,募集社會資金,同時推廣人人可參與的可持續發展的公益理念募集社會資金,與李亞鵬、王菲夫婦發起設立的嫣然天使基金性質一樣,“需要借助紅十字會公募資質,向社會募款。”
壹基金已經可以向公眾募款,但是由于它沒有獨立的法人身份,在實際運作中仍然面臨著一些制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