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制高點與利益度量衡
張長福兩口子并非不知道平房外新街坊們的指指點點。劉英覺得委屈。“大家都覺得是我們堵了交通、堵了通道,應該走。我們也承認這損害了公共利益。但以前拆遷沒人管我們,我們受了很多苦,現在也不能不公平地就搬走,為什么沒人站在我們的利益角度去考慮一下呢?”
張長福稱自己在這里堅守了8年。“上廁所都得騎車去兩里地外。2005年前國際村日夜開工,蹦出的石頭把屋頂砸壞了,噪音24小時不停。”
張長福夫婦農轉工后,現在成了待崗工,每月各自領著600來元的收入。唯一的外快來自隔壁北屋,這間屋被人租來專給國際村的保安做飯,一月600元。
張長福自稱2006年時又蓋了些違章建筑。但由于上廁所不方便,一般人不愿租住。近一年來隨著拆遷氣息愈發濃重,出租生意停滯。唯一一間朝東的“門臉”現在住著一位配鑰匙的師傅。“以前收一月300元,現在不收了,指望他幫忙看屋。”
這些年來,張長福稱用他從早市買的“鍋”看遍了有關拆遷的電視新聞,最后兩口子總結出一條:“還是自家點兒背,地不在樓座范圍,沒有開發商。”
對于傳言中的老紅軍后代背景。“有背景我早住大新房了,至于再受這冬冷夏熱的苦?就算我真有背景,他們要是真心想管想拆,早拆了。”
在最新的裁決書上,紀錄有張長福的答辯,要求一套3居室再剩下380萬元,或者兩套兩居室,剩下100萬元,前提是沒有能力“請”走現有實際居住戶。
對于補償金額,劉英稱這是根據新房價提出的合理要求。“就是2003年,拆遷的街坊們誰也沒按照當年的標準同意走。”
“拆遷這個東西都心知肚明的事情,包括哥倆兒都不一樣。”張長友稱。
“不說遠的,就說我們哥倆兒,我的房屋面積153平方米,我弟弟的房屋面積85平方米,最后可以回購的房子都是兩套,就因他家有一兒子。”張長福也忍不住說道。
“我們承認自己也有責任。就是當初不該賣房子。”劉英稱,“但這事我們沒有能力解決,政府有能力也應該解決。”
劉英的度量衡來自老街坊們的成功案例。張家稱,當年屬于開發商急用的土地,房主得到了更高的補償。而很多屬于開發商樓盤上的村民,也有類似的宅基地買賣糾紛,不論是產權人還是買房人,都得到了滿意的補償安置。
“說到底還是因為咱家的地沒長在開放商的樓盤上。”劉英又總結了一下。
這種說法遭到了馬福君的否認。“不了解情況他們才這么說。道路拆遷、綠化拆遷我們沒少拆。太陽宮大街穿了兩個村,太陽宮北街也穿了一個大村,我們現在全拆完了。實際上太陽宮地區拆走3600多戶,一個特殊的都沒有。”
據朝陽區房管局拆遷科科長羅月介紹,和鄉里溝通后,對張家兄弟的裁決結果,實際比同村村民的補償標準要高,主要就體現在回遷住房的購買條件上。比如張長福,原來的一套3居變成了兩套房,一套兩居、一套一居。
但張家兄弟表示,并不愿將新房繼續租住給現有4家老租戶。“再租給他們,我們這糾紛就世世代代沒完沒了了。”張長友表示。
繼續租住,張家別扭,劉家姐妹在內的租住戶也表示別扭。
2010年5月以來,張長福算了算,共接待了23家紙媒、4家電視媒體。“原本打算借媒體呼吁政府,管管我們的事情。沒想到是這么一個結果。要是媒體不報道,我們這套老房子再住5年估計也不會拆。不至于現在這么鬧心,老房要拆,新房入住不了。”
劉英直罵丈夫腦子壞了不好使。“這房子堵在路上,關注是遲早的事情。”
只不過,在劉英看來,8年的苦是白受了,似乎一切又回到了8年前。給張家的補償政策未變,張家住新房面臨的拆遷瓶頸未變,不過平添了個“最牛釘子戶”的封號。
“當年想拆不讓拆,現在要拆了,也應該按照2010年的補償政策執行。”劉英說。
事件的關鍵似乎仍然還要回到8年前,太陽宮鄉政府到底有沒有決定征收張家的房子。
朝陽區房管局的裁決書上顯示,張長福的房屋屬于2003年的拆遷范圍。
張家兄弟的律師劉宏輝對《法治周末》記者表示,已就裁決結果提請行政復議。“我們認為還有很多關鍵的事實有待核清。”
裁決書亦顯示,復議、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執行。
來源:法制日報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