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英文《中國日報》1月27日評論版文章:今年是“十一五計劃”收官之年,發展的中國正快馬加鞭以實現既定目標,而此刻,政府的許多決策者、研究人員都在忙著為下一個“五年計劃”制定指導方針。在這樣一個相當關鍵的時刻,我很高興能看到國內的智囊團已達成了一致的意見:中國眼下急需一系列的改革,使經濟增長模式向“以消費為主導”轉變;而我個人也認為他們定的大方向是正確的。
近期,中國改革發展研究院對350多名政府智庫、研究機構和大型公司的重要人士開展了一項調查活動,反饋的結果顯示:中國的“十二五計劃”(2011-2015)需要包括對經濟發展模式的改革。1978年開始的第一次經濟改革,使中國從計劃經濟成功轉軌到市場經濟;而2011至2015這五年計劃若情況進展理想,將為中國發起第二輪經濟體制改革打下重要基礎。
雖說過去幾年中國GDP的飛速增長舉世矚目,金融危機肆虐的2009年中國經濟又迎來了8.7%的GDP增長,今年GDP增長預期也能達到9%,但是很多經濟學家認為中國經濟增長的質量較低、后勁不足。增長模式的轉變,對于保證經濟持續平穩發展、實現社會公平來說不可或缺。
在論述如何采取措施之前,我想先用一組數字來簡單描繪一下“十二五計劃”預期達成的目標:到2015年,家庭消費將占到GDP的45%至50%,而目前只是占到35%左右;全國GDP總量的50%將由服務行業貢獻,而目前的水平只有40%;超過55%的中國人口實現城市化,而2008年這個數字只有45.68%;人均GDP將達到5000美元,而2008年的人均GDP只有3000美元。
要實現這一宏偉目標,就必須為消費的可持續增長打下良好基礎,而未來五年對于定好基調至關重要。中國的決策層應盡快解決目前經濟增長過分依賴投資和出口的問題。此外,官方應將注意力放到低收入人群上,提高他們的社會保障待遇、增加收入,這樣一來他們就更愿意進行消費。如果2015年家庭消費能夠占到GDP的50%,那么我們就可以說中國經濟增長基本實現以消費為主導。眼下種種現象表明:中國消費者除了吃喝穿,還有其他的消費需求在日益增長。中國消費者對健康、教育、住房和耐用品(如汽車、家用電器)的消費開支正在不斷增長?,F在,中國正站在內需迅速增長的轉折點上。
然而,想要實現以消費為主導的經濟增長,就必須進一步壯大服務行業,使之同時惠及城鄉居民,縮短目前的差距。
進一步提高城市化水平,是服務業實現提升、家庭消費得到拉動的先決條件。我認為,在今后幾年里,隨著城鄉一體化的不斷深入,中國城市人口將迎來新的一輪迅猛增長。從今年開始,農民出身的外來務工人員或居住在城市的農民就可以在中小城市落戶,而且我相信在未來三年內,一些大城市也會通過這樣的規定。據預測,此舉將使2億外來務工人員在城市腳跟站得更穩,而他們進行消費的機會也大為增加。
同時,中國也將改革目前較為嚴格的行政區劃制度,以求更好地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以義烏這個中國“小商品之都”為例,這座城市在建制上屬于縣級市,處于浙江省金華市的管轄之下,但它無論是在國內還是國外名聲都比金華要響亮,而且其經濟收入也超過了金華。如果義烏能夠升格為地級市,那么它的居民也將成為城市人口。
未來五年內,中西部地區城市群的不斷增長、基礎設施建設(如鐵路和高速公路)迅速推進,也將進一步助力中國的城市化進程。
新的經濟增長方式同時也要求政府要把重點轉移到具體發展項目上來,引導投資服務于實體民生經濟。
隨著中國各種社會矛盾的日益增多,通過改革實現體制創新變得越來越迫切。
為了解決國內經濟增長模式重心失衡的問題,中國應盡快縮小各層次居民在收入上日漸擴大的鴻溝。過去有很長的一段時間里,中國工人在當時的收入分配制度下,所得收入是偏低的。若果這樣的非配不公繼續在我們的分配體系里持續下去,那么我國的經濟增長將不可能長久。這些人理所應當在收入分配里占到更大的比例,這樣他們才能夠成為拉動內需的主力軍。
同時,中國應加速改革、允許農民土地使用權合理流轉,這樣將有助于提高農村人口收入。等到一定條件的成熟,農民應當可以以自己的土地入股相應的投資項目,或者以自己土地的使用權抵押獲得銀行貸款。
此外,應有更多的國有資產投入到公共事業當中去使用,而非只是由少數國有大型企業占據。政府也應敦促國有企業將留存的收益以分紅的形式發放,鼓勵它們吸納更多的私人投資。這將是一個艱巨的工作,但我們仍然要去做。
社會保障體系將在公共財政支出中占到更大的比例。根據我的初步估算,中國在未來十年中將需要15至20萬億元來構建一個健全的社會保障體系。事實上,在這方面廣東省政府已經開了個頭,計劃在今后十年內向社保系統投資2.4萬億元。這筆投資數額龐大,足見官方決心之大。不過這筆投資很快就會有收效,因為它會顯著提升勞動力的質量,這對于產業鏈的升級來說既很必要、也很有效。
英文原文請見:http://m.orobotics.cn/cndy/2010-01/27/content_9381568.htm。特別說明:因中英文寫作風格不同,中文稿件與英文原文不完全對應。(作者是中國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 遲福林 編譯 張隕璧 編輯 潘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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