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英文《中國日報》3月2日封面文章: 去年三月,當黑龍村村委會計劃把水泥路修到每個當地農民家門口的時候,一戶十口之家的核心張紅德才從居住了三十多年的老宅遷出不久。在他和其余十幾戶農民看來,村兩委對每名農戶均攤160元左右的要求毫無道理,因為他們已經搬離即將實施入戶道路硬化的社區,并不能從項目中獲益。
幾千年傳統的桎梏,讓數不清的舊思想、舊文化、舊風俗、舊習慣仍在中國農村大行其道。若非黑龍村所屬鄧州市此前出臺的一項工作法,在2000多名其他村民面前,張紅德等十幾戶人的聲音絕難得到尊重。而這項工作法不僅使當地農戶得到了空前的知情權,而且賦予了他們對重大村務的否決權。
經過激烈辯論,村民代表大會否決了村黨支部的最初提案,并在最后決議中將其內容修改為“誰受益誰出錢”。
“這回我們說話管用了。以前都不行。”60歲的張紅德告訴本報記者。
在中國人口最多的省份河南,鄧州,這個仍以農業打天下的縣級市的民主試驗,是國內各種自發基層民主實踐及其面臨的諸多挑戰的縮影。
賦予當地村民一定否決權的,是鄧州市黨委書記劉朝瑞。2005年,在他的全力推動下,全市各鄉鎮農村都陸續采用了這種名為“4+2工作法”的措施。
劉朝瑞堅信,只有妥協才能達成共識,而共識是社會穩定的前提。
經過幾年摸索,這項工作法形成了一整套可應用于任何重大村務的系統而詳盡的民主程序。最新修訂的工作法細則表明,任何村級重大事項均需由三名成員組成的村黨支部首先提議;十名以上的普通村民亦可將草案提交村黨支部,由其做出正式提議。
此后的第二環節,頗似西方議會的“三讀”制或我國立法程序中的“三審”制。所有村黨支部和村委會成員 —— 有五至八人 —— 對提議內容進行商議,并可將其投票否決。然而在實際操作中,對方案的否決基本是在第三個階段,也就是當該方案被提交由三十余人組成的全村黨員大會審議時,才會產生的。
通過黨員大會審議并修訂的方案,進入最后的決議程序。在此,五十至七十名群眾 ——每人代表五至十五戶當地居民 ——對方案進行最后的討論并表決。視方案所涉內容而定,村委會亦可召集更大范圍內的村民會議進行決議。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通過的方案,即予以實施;由其否決的,則暫被擱置。工作法還同時規定,決議內容及其實施結果全部公開。
鄧州的官員們說,這項工作法幫助重振了基層黨組織的活力,發展了農村民主,也促進了社會和諧。國家副主席習近平、國務院副總理回良玉和中國共產黨中央組織部部長李源潮等黨和國家領導人也分別對所謂“鄧州模式”做出了極高評價,稱之為“創造性實踐”。
該模式被寄予的厚望是如此之高,以至于2010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的1號文件第26條里,也赫然寫著:“總結各地實踐經驗,因地制宜推廣本村重大事項由村黨支部提議、支委會和村委會聯席會議商議、全村黨員大會審議、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決議,以及決議公開、實施結果公開等做法。”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對此表示:“ ‘四議兩公開’制度是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新探索。這一制度的實質是怎么更好地發揮黨員和群眾兩方面的積極性,正確處理好村支委和村民委員會‘兩委’的關系。過去我們要求建立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四議兩公開’等做法就是實現這一機制的具體形式。”
政府希望鄧州等地的探索能對發展基層民主有所裨益。在天地廣闊的中國農村,人們從1988年以來就開始了對村民委員會成員的直接選舉。至今,在全國60.4萬個村委會中,已有230多萬人被選為村委會成員。
然而近年來,由于選舉之后事關基層選民決策、管理和監督權益的各項環節均無機制保障,不少村兩委或是放手不管,或是大包大攬,或是樂于內斗,或是瀕于癱瘓,村民自治受到了極大挑戰。制度上的諸多空白,給了那些或斥巨資賄選,或下狠手脅迫村民而高票當選的村主任一人獨大的可乘之機。
連去年5月30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關于加強和改進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的通知》也罕見地道出了問題的嚴重性。文件開宗明義地表示:“有的地方村民委員會選舉競爭行為不規范、賄選現象嚴重,影響了選舉的公正性;有的地方沒有嚴格執行村民委員會選舉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影響了村民的參與熱情;有的地方對村民委員會選舉中產生的矛盾糾紛化解不及時,影響了農村社會穩定。”
在沿海地區的一些富裕村落,候選人們往往在拉票過程中一擲百萬,以求更高的回報。資深“三農”問題研究員、曾任湖北棋盤鄉黨委書記的李昌平甚至表示:“實際上現在通過選舉這樣一個手段,使少數人獲得村長的職位,最后我當選村長,卻用村長的權力為自己牟利,我們沒有選舉前好村長還很多,搞選舉好村長卻越來越少了。”
而由于黨支部和村委會的授權體系不同,基層直選以來,在各種因素的交錯影響下,二者間的沖突在很多地方愈演愈烈,家族、宗派或宗教勢力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在此過程中,執政黨的形象受到了極大損害。官方數字表明,在2004年的鄧州,全市兩委產生嚴重分歧的村落占到了總數的15%。
政府部門及研究人員認為,劉朝瑞自那時起在鄧州各鄉村推行的試驗帶來了地方民主的大躍進。劉朝瑞自己則表示,基層干部必須學會協商和妥協,而非對百姓進行報復,或跟其論輸贏。
“干部得學會按程序決策,重視民權。有程序的決策一定比沒有程序的決策更民主。有民主的程序不一定最正確,但一定比沒有民主的程序更科學。”他對中國日報記者說。
劉朝瑞說,保證八億農民的知情權是其工作法的核心。“我們中國人最講知情權。首先得讓百姓知情。只有保證了這個,他們才能談得上真正行使監督權、參與權、和管理權。”他說。
工作法施行以來,在各村委會反對民意,致力推行的重大方案上,鄧州農民得到了史無前例的否決權。截至去年底,鄧州全市總計有接近20%的重大村務在“四議”過程中被村民否決,鄧州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張有印說。
曾親赴鄧州所有579個行政村走訪調查,并長期監督工作法實施進程的張有印稱,村干部,尤其是村支部書記的能力,仍是推行工作法和深化基層民主的關鍵。
“鄉、村兩級干部的工作都難做,因為農村亂就亂在鄉村干部不按規矩辦事……村干部,特別是村支書,要是素質低,這個事就不能夠推廣。如果村支書沒有操作能力,就沒法進行。”他對中國日報記者說。
張有印回憶道,他在春節前去山西省會太原給基層干部做相關培訓時發現,“村干部普遍不接受,因為工作法削弱了他們的權力,又增加了他們的工作量”。
然而鄧州市委4+2工作法辦公室專員王海舟表示,由于農民群眾的民主意識還有待加強,至少在現階段,民主的主要推手必須是那些“一呼百應的基層干部”。
“當然,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培育了賄選的環境,也讓農村民主的發展步履維艱。有的時候,一顆煙就能改變一個人的意志。這種民主意志很廉價。”他說。
57歲的高發倉是在工作法推行后不久迅速成名的當地村支書之一。他也坦承,不論是在馬營村還是任何其它地方,推行基層民主往往都說易行難。
“4+2工作法的前提是不能違反國家大法。也就是說,要是得讓你做出犧牲,你就得有這個覺悟,來‘舍小家,顧大家’。”高發倉告訴中國日報記者。
在農村這片廣闊天地,工作法往往被基層干部異化為向群眾解釋說明并最終說服更高級別政府所做出的村務決定將如何符合百姓長遠利益的一種手段。
盡管在實踐中時常出現違背群眾當下意愿的情況,劉朝瑞表示,和此前干部只會依照慣例,往往依靠蠻力一意推行相關政策的年月相比,工作法已經帶來了巨大的進步。
“(干部現在)辦好事也要講道理。”他說。
但在馬營村,高發倉的經歷頗為坎坷。當地3229名居民每人均被要求把自己的農地分給即將于五月搬來的淅川縣大石橋鄉郭家渠村村民。郭家渠地處即將動工的南水北調工程中線渠首附近,全村1176人需整體搬遷。這是一個著名的上訪村。十幾年來,其支書之惡,村民之苦,上訪群眾之殤,一直都是鄰近百姓茶余飯后津津樂道的話題。在得知郭家渠移民被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指定遷到自家村里時,馬營人傻了眼。看著政府給移民們蓋起的房子,再想起自己做出的犧牲,群眾們滿腹怨言。
但放眼全國,中央政府希望史詩性的南水北調工程能夠極大限度上緩解北方地區常年不斷的嚴重旱情。為這項史上最為龐大的水利工程而做出各種犧牲的人們,又何止在馬營一村?
“(我們)都理解南水北調是國家政策。但怎么就得我們犧牲呢?只顧移民,不顧當地居民,讓我們把好地讓出來,自己跑幾公里外去種地,百姓心里不愿意。”61歲的村民王成金說。
去年9月馬營村黨支部為郭家渠移民分農地的提議在商議、審議和決議過程中均遭否決。甚至在只有八人組成的村兩委商議過程中,該提議也破天荒地被否決了。馬營村的會議記錄本上白紙黑字地記下了黨員大會時部分黨員的意見:“買東西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錢給到才能分地。”
高發倉數次試圖重新召開黨員大會和村民代表大會,但徒勞無功,來參會的人總也不過半數。在很長時間里,受分地波及影響最大的三個隊上的各名代表都不來開會,“拒絕參與,上門去找,他們就總是鎖門,不在”。
“那我咋辦呢?我就跟隊上的干部說你們就跟群眾說我是大渾人,我把這些地都貪了,他們要想來跟我爭,就得明天來開會。結果第二天,來了一百多人,八十多歲的老頭都開著拖拉機來開會了。我就一個人站在那,跟他們一說就是三個多小時。”高發倉回憶道。
前后一個多月,本來的四道會開了十幾道,所有代表才在高發倉的苦心勸說下,接受了分地提議。而鄧州市移民局副局長金麗娜也表示,政府將撥付馬營村民每畝21000元左右的征地補償款。
“工作法實施以后,大家就慢慢明白了哪怕多數人同意,還是得做少數人的工作,他們的工作不做好也不中。畢竟咱毛主席說過,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數人手里。”高發倉說。
但他也認為村干部的公心是工作法成功的前提條件。“一家的好壞要看當家人咋樣。這是一個道理。”他說。
在那些沒有出色當家人的地方,群眾的運氣就打了折扣。1994年6月,鄧州市陶營鄉徐樓村發生的一起血案震驚全國。當地村干部為了堵上訪村民陳中申的嘴,將其勒死后扔入麻袋。時任國家主席江澤民親自批準槍決了四名與慘案相關的徐樓干部。
而時至今日,盡管地方媒體已經年累月地宣揚起工作法給徐樓村帶來的巨大變化及該村干部與群眾的和諧關系,當地知情人士聲稱,那些陳中申為之而死的村內敗政仍根深蒂固。
村民全部農地的六分之一及相應的國家種糧補助款均被村兩委干部瓜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徐樓村居民告訴《中國日報》。
他同時表示,工作法的實施,并未給徐樓村帶來實質性的變化。“沒解決,都沒解決。就是貪污問題。都掩蓋了。”這位村民說。
鄧州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張有印對此回應說,組織部設立了24小時的4+2工作法舉報電話,并每月兩次展開對每一行政村的巡回檢查。
“沒有強力的監督制度,文件就都是空的了……當然,程序之外的事情還有很多。”他說。
鄧州模式自成名后,河南各地農村的大小屋外、路邊都刷上了五顏六色,想象力十足的標語,以宣傳4+2工作法。但在年輕人中間,這種腐舊宣傳方式的效率頗低。在鄧州西鄰西峽縣的韓營村,21歲的李向晴一臉漠然地說,她和朋友們“完全不知道”工作法是個什么東西。
“我看到墻上的那些東西了。但也沒人跟我們解釋過那都是些個啥。我覺得跟我也沒啥關系。”她說。 (中國日報記者 胡亦南 編輯 潘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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