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熱詞
中國日報網消息:“今年兩會說樓市了么?我今天早上才去看了一處二手房,這房子貴得咱都買不起了!”昨天中午,記者剛從政協經濟小組討論會場出來坐上出租車,司機就拋出這一問題。的確,今年兩會上,眾多代表委員都把目光投向了高昂的房價。在全國政協目前收到的各項提案之中,關于房地產市場的提案幾乎占據半壁江山,而懸而未決的“物業稅”更是備受關注。
全國政協委員賈康:
建議物業稅從別墅征起
昨天小組討論間隙,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研究員賈康剛剛走出會場就被記者們團團圍住。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賈康表示,他提交的提案中就有一個是關于開征物業稅的,他表示,物業稅可以從豪華別墅征起。
賈康提出,房地產保有環節開征房地產稅這樣的財產稅,可以增加住房市場上中小戶型的需求比例,從而有利于集約利用土地促進城市化健康發展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而且,可以在房地產供需雙方行為合理化導向上形成一種約束,可以增加住房市場上中小戶型的需求比例,減少房屋空置率和投資、投機行為。
他特別指出,房地產保有環節開征房地產稅,客觀上將增加住多套房、高檔房的高收入階層的稅負,所籌得資金轉而用于國家財政支出將更多扶助低收入階層。這種再分配調節作用,對于我國推進收入分配合理化的相關制度建設,現實意義重大。
那么物業稅怎么收?對哪些人收?賈康的觀點是“方案設計不求一步到位”。他表示,中國當前開征房地產稅是可行的,但此項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方案設計上應注重“漸進”,不求一步到位。他說,“我的建議是在方案出臺的初期,一般消費住房不施征,只是對特別好認定的,獨立別墅、豪華公寓可以考慮先行施征。而且只要是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認為有把握,可以做到確切的認定,社會成員第一套住房是什么樣的情況,一定面積之下的,居民第一套自住房我認為也可以考慮永不施征。”
全國政協委員郭松海:
應當先征收房屋閑置稅
“提了6年多了,物業稅仍處于空轉試驗階段。難點在于物業稅繳納人的確定,以及將土地出讓金并入物業稅征收面臨實踐難題。”全國政協委員、山東經濟學院房地產經濟研究所所長郭松海每年兩會,必然要提房價。在提交本屆政協大會發言材料中他建議:改革土地批租制為土地年租制,實行差別性的稅收政策,并將房屋閑置稅置于物業稅開征前,作為“實轉”試點。
郭松海建議,應實行差別性的稅收政策,區分消費性需求和投資性需求;在消費環節,對第一套自用普通住宅,物業稅稅率考慮在0.02%。對第二套住宅,考慮到房改中按標準購買小戶型二套房問題,以及房地產業發展中在很大程度上把第二套住宅當做休閑度假所產生的需求,也屬于在當前投資渠道狹窄的情況下一種正常合理的投資。因此,對第二套住宅可按面積征稅,如二套住宅面積不超過120平方米的,適用較低稅率,如在0.5%—1%;超過120平方米的,或第二套以上住宅,按面積或按套數實行累進制稅率,其稅率高于1%,對過多投資性購房征收較高稅額,以提高其保有成本,降低其收益預期,以此來約束過度投資、投機炒房行為。
另外,郭松海委員還建議,改革土地批租制為土地年租制。建立與物業稅相適應的土地出讓制度,取消土地出讓金,改為按年平均征收。這是因為,在土地“招拍掛”批租制下,土地出讓金已包含了未來40—70年的物業稅,為實現稅賦公平,即物業稅開征前支付過土地出讓金的業主,可不交物業稅或進行稅款抵扣;只有土地出讓金抵扣完畢后才交納物業稅,物業稅開征后土地出讓金納入物業稅中按年征收。
目前,房屋閑置已成為一種“全球病”,商品房長期閑置,是對社會資源的巨大浪費,并使不可再生的國有土地資源被少部分人濫用于牟取暴利,使地產成為少數富人向一般社會公眾賺取超額利潤的手段。為此,郭松海建議,將房屋閑置稅置于物業稅開征前,作為“實轉”試點。由政府牽頭,聯絡稅務、土地、房管、水、電部門,制定相關配套措施政策。
全國政協委員穆麒茹:
出臺物業稅要慎重考慮
不過,與賈康同在一個小組的北京兆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穆麒茹顯然有不同的觀點,昨天在小組討論結束,她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房價高企業應該讓利,但造成房價高的原因不僅僅是房地產商,地價太高也是重要因素,她還認為出臺物業稅必須要慎重考慮。
穆麒茹認為,物業稅的出臺要慎重考慮。“我們試想一個持有人有一個商場或者一個酒店,但回報率比較低,要20年到30年才能回收,所以基本連銀行的利息都付不上。但是為什么還是要持有?很多開發商和一些投資人看到整個資產在升值,原來兩萬平米,后來資產升值到2.5萬、3萬,他用資產升值平衡他整個的投資。實際上今年我們國家內需是4.6%,國家今年制定了要拉動內需作為主要的目標,我想物業稅出臺后物業成本就要加大,成本一加大,商場把加大的稅收加到商品上,我們消費者又要買高價格的商品,又形成了一種惡性循環,我認為物業稅出臺要非常的慎重。我相信稅務部門也都有考慮。”
來源:揚子晚報 編輯:諶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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