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人民網北京3月12日電 今天上午,全國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在梅地亞新聞中心多功能廳舉行主題為“政協委員談推進政治協商”的集體采訪。
有記者問,我想向王聰深委員提出一個問題。我們知道,政協委員參政議政,主要是靠提案,在政治協商參與決策的過程中,提案和一般的智庫、智囊或者顧問有什么樣的區別?或者說政治協商與一般的智庫、智囊在參與決策過程當中有什么樣的區別?
全國政協委員,福州市政協副主席王聰深說,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這是一個民主協商的非常好的平臺,通過政協這個組織有幾種形式來體現,一種是提案,剛才幾位委員對提案方面的工作已經做了很好的回答,提案確實也是參與政治協商的一個非常好的方面,更重要的是通過政治協商。
我們福州市的政治協商主要是從三個大的層面,一是召開全會的時候,有很多的提案,全會的時候,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領導都分頭下到各個委員討論組去認真聽取委員的討論發言、協商建議,然后會后還把這些建議很好地整理材料,要求進行分類梳理,最后市里的領導都要求把這些分到有關部門,同時通過督查室進行督辦。所以,這是協商的非常好的形式。
二是全會閉會期間的經常性協商,經常性的協商就是建立了政協主席列席市委常委會的制度,建立了政協副主席列席市政府常務會議的制度,同時還有市政府領導和市政協領導的聯席對話會議,每個季度還有召開常委會,請有關部門來通報情況,這些都對提案的工作有沒有落實的一個很好的推進、檢查,同時也是政治協商的非常好的形式。
三是政協內部協商。政協內部協商充分發揮各民主黨派、政協參加單位,也就是智囊的作用,我們各個主席、副主席還有聯系若干常委的長期的制度,同時我們要求各個市直部門還要經常到政協來溝通、匯報情況,也是了解整個提案辦理情況和政治協商的落實情況。所以我覺得,這也都是發揮智囊的作用。但是那種智囊團、調研室、政研室,都發揮同等作用,但是又不相等于智囊團。
來源:人民網 編輯:諶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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