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文章:健全地市級干部選任監督機制
集中換屆往往成為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易發多發期,此時正風肅紀尤為重要
今年是全國省市縣鄉四級黨委集中換屆之年。各地在換屆選舉中,創新選拔方式,嚴肅換屆紀律,力求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環境。這其中,如何選配地市級領導干部,成為多方關注的一個焦點。
中共中央政治局3月28日召開會議,討論研究加強市、地、州、盟黨政正職干部管理工作。權威分析人士表示,政治局會議專項研究地市級干部選任和管理實屬少見,這表明繼2010年“加強縣委書記隊伍建設20條規定”出臺后,中央高度重視地市級干部關鍵崗位重點管理。
4月6日,中共中央組織部召開市縣鄉換屆工作座談會,強調要嚴肅換屆紀律,堅持依法辦事,加強全過程監督,嚴肅查處違法違紀行為,保證換屆風清氣正。
據《瞭望》新聞周刊了解,2011年,高層還將出臺對市委書記、市長進行重點管理的意見。而在2010年,中組部已先后制定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評議辦法(試行)》《市縣黨委書記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辦法(試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四個系列文件,共同構成事前要報告、事后要評議、離任要檢查、違規失責要追究的干部選拔任用監督體系。
“市、地、州、盟一級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處于承上啟下、‘中間層次’的重要位置,這一層次牽涉到的利益調整、分解、平衡問題比較復雜。”中央黨校黨建部教授葉篤初在接受本刊采訪時說,目前中國內地共有333個市、地、州、盟,其黨政正職干部是黨治國理政的重要骨干力量,在推進改革發展穩定中擔負著重要責任、發揮著關鍵作用。培養造就一支高素質黨政正職干部隊伍,對提高黨的執政能力、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