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基層執法干部能力建設培訓。
堅持把教育培訓工作著眼點、著力點和著重點放在基層,堅持政治教育、文化教育和業務培訓三結合,全面提高基層干部綜合素質和監管執法能力。
總局將通過視頻培訓、網絡培訓、專業人才培訓、師資骨干培養、組織考評等方式,并在東、中、西部若干省市建立10個左右的全國性基層干部實訓基地,繼續推動各類崗位培訓和各類人員在崗綜合培訓,提高基層一線干部的綜合素質和崗位工作能力。
各地要結合實際,以提高業務素質、崗位技能為重點,要通過集中脫產培訓、網絡培訓、在崗自學、業務研討等多種教育培訓方式,強化基層一線干部業務培訓。要在摸清基層相關崗位技能現狀和實際工作需求的基礎上,根據基層干部的業務水平、工作能力和各崗位的要求,堅持以專為主,一專多能,以“干什么、學什么,用什么、練什么”的原則,科學、合理地確定培訓目標與任務,確保基層執法干部每年參加培訓時間累計不少于12天。通過加大基層干部與機關干部之間交流和掛職鍛煉力度,推動實用性教育培訓。積極組織專業比武、技能練兵、崗位能手評定等活動。總局每年組織1次崗位技能競賽,各地每年至少組織2次崗位技能競賽,選拔一批業務能手,樹立一批業務標兵,培養一批掌握監管執法技能、熟練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提供優質服務、執行力強的復合型基層實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