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輿論認為,央企是全民所有,那么巨額紅利就應該全民共享。
負責人:央企紅利確實應該全民共享,但是共享的途徑可以有很多種。
2007年,財政部會同國資委制定發布了《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管理暫行辦法》,按照該辦法,從2008年開始,選擇國資委監管的中央企業(一級企業)和中國煙草總公司作為試行單位,開始收取上一年度實現的國有資本收益。經過三年試行,2010年國務院常務會議又研究決定,從2011年起將5個中央部門(單位)和兩個企業集團所屬共1631戶企業納入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范圍,適當提高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資源類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由10%提高到15%,一般競爭類中央企業收取比例由5%提高到10%,軍工科研類企業收取比例維持5%不變。我相信,隨著國有企業經營狀況進一步改善,尤其是歷史包袱基本上化解掉以后,這個上交比例應該會進一步提升。
此外,央企紅利全民共享不僅體現在上繳國有資本收益,還體現在企業留存收益投資形成的資產方面。“十一五”期間,中央企業的凈資產平均每年增長15.6%,基本是五年翻了一番。這個凈資產的增長很大程度上是利潤轉化。央企通過留存收益再投資,轉化成企業資產,努力把蛋糕做大,一方面增加了國家稅收,另一方面也為全民創造了財富。另外,“十一五”期間,中央企業國有股減持轉入社保基金589億元,其中2009年當年11家首次上市的中央企業劃轉補充社保基金115億元,43家中央企業追溯劃轉補充社保基金276億元,成為社保支出的重要資金來源,充分體現國有經濟對改善民生的重要作用。
記者:有人主張,應大幅提高央企上繳國有資本收益的比例,這可行嗎?
負責人:我認為,既要考慮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國有資本收益,也要考慮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需要,要處理好企業自身經營積累和國民經濟持續發展需要的關系,避免計劃經濟時期“寅吃卯糧”“殺雞取卵”等問題的再次出現。因此,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需要根據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實際綜合考慮,現階段不宜過高。上面已經講過,一方面,央企利潤總額是合并報表的利潤總數,其中母公司可支配的利潤只占利潤總額的25%左右;另一方面,央企在推進改革發展、解決歷史包袱、加強技術創新等方面還需要大量投入。以科技創新為例,“十二五”期間,央企必須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在推進國家重點科技專項,推動我國產業轉型升級的裝備制造、生態環保、能源資源、信息網絡、新興材料等重大關鍵核心技術研發等方面的投入巨大。需要用有限的資本預算加大支持中央企業自主創新和培育新型產業的力度,促進中央企業集中優勢力量,在推動關系產業發展的核心技術研發方面取得實質性突破,占領未來產業發展的制高點,不斷提高我國經濟的核心競爭力。
記者:但是我們也看到最近曝光的一些事件,如中石化廣東分公司購買“天價酒”、國家電網安徽省電力公司超配公車等,這讓人們感覺央企紅利被少部分人揮霍了。對此,您怎么看?
負責人:應該承認,確實存在這樣的情況。這需要進一步健全制度、強化管理來加以遏制。今年初,國資委主任王勇就特別指出,中央企業這些年發展很快,實力越來越強,日子越來越好。越是在這種時候,越要保持艱苦奮斗的優良傳統。企業領導人員尤其主要領導同志要帶頭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反對奢靡享樂。要降低管理成本,進一步嚴格控制非生產性支出,把有限的資金和資源更多地用在企業的改革發展上,用在改善職工生產生活條件上。要進一步規范職務消費,增強職務消費的透明度,接受職工的民主監督。在這個問題上,中央企業集團一級相對控制得較好,但是一些二、三級企業花錢大手大腳,包括購公務車,越來越高檔。我們已經按照中央關于嚴格規范職務消費的要求,制定了公務用車的標準,正在與有關部門商量。文件印發后,將要求中央企業認真貫徹落實,規范各級企業,嚴格執行有關規定。
來源:半月談 編輯:段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