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1日從省衛生廳獲悉,為進一步加強全省人體器官移植工作監管,省衛生廳決定于8月~12月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人體器官移植專項整治行動。非移植醫療機構開展人體器官移植手術,將依法沒收非法所得并處交易額8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
針對移植醫院,主要檢查醫院是否依法規范開展人體器官移植工作,醫院及其醫務人員是否遵守倫理原則和人體器官移植技術管理規范,器官來源是否合法等。在整治過程中發現違規開展移植業務的移植醫院,將依法暫停直至取消該醫院相應人體器官移植診療科目;對于違規的醫務人員,將吊銷執業證書;對于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相應處分。
針對非移植醫院,主要檢查非移植醫院和醫務人員是否開展人體器官移植手術,是否有參與摘取健康人體的器官。整治過程中,一旦發現非移植醫療機構開展人體器官移植手術,將依法沒收非法所得并處交易額8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給予醫療機構限期改正直至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等處罰;對于違法醫務人員,依法吊銷執業證書;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福州晚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