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表:沃爾瑪5年被罰20次 新華社記者 曲振東 編制
重慶市工商局日前通報,針對沃爾瑪在渝企業以普通豬肉冒充綠色豬肉、以虛假的商品說明欺詐消費者等違法行為,工商部門依法對涉案門店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五倍即269萬元罰款,實施15天的停業整頓。自2006年入渝以來,這已是沃爾瑪第21次受到工商部門處罰,屢次違法的背后,暴露出企業存在管理漏洞、違法成本過低、商業壟斷滋生蔓延等諸多問題。
企業管理漏洞頻出
去年1月以來,重慶沃爾瑪超市12家分店(含其收購的2家好又多分店)以低價普通冷鮮肉假冒高價“綠色食品”認證的豬肉63547公斤,牟取非法利益73萬元。據重慶市工商局統計,沃爾瑪在重慶的相關門店屢次違法,2006年以來因銷售過期食品、不合格食品、虛假宣傳等問題,先后21次受到工商部門處罰,僅今年1月-8月就達8次。
今年3月,沃爾瑪九龍廣場店銷售過期板鴨的事件曝光后,重慶市工商局對其實施了行政處罰,并行政約談了沃爾瑪高層管理人員。根據工商部門調查,沃爾瑪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執行較差,不認真查驗、進了貨根本不做記錄、記錄項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偽造記錄、用自己編碼記錄不符合規定等現象比比皆是。
“沃爾瑪內部有規范嚴格的管理制度,還聘請了第三方公司監督檢查,在如此嚴密的體系下,仍然出現嚴重的情況,不得不承認我們在管理上確實出了問題。我們沒有抓好細節管理,愧對消費者,愧對政府管理部門!”沃爾瑪重慶區域總經理楊國偉表示。
重慶市工商局食品流通監管處處長左勇認為,沃爾瑪一系列事件暴露出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形同虛設,以企業利益至上,而不是以消費者利益至上的思維。按照有關規定,食品到期3天前就應下架,但沃爾瑪在板鴨到期后多日都未處理,甚至加工后再次使用。“按照企業管理者的說法,這是超市員工的個人行為,我對此并不認同。如此重大的一起事件,絕非一個員工能夠所為。如果強加于該員工身上,對其也不公平。”
“有著完善管理制度的國際知名企業集團,卻還出現嚴重問題,這就要從主觀上查找原因。”重慶市工商局副局長陳速說,“凡事關食品安全的,再小一件事,都是大事!如果企業管理到位,就無空子可鉆,既然有空子被鉆了,就說明企業的管理還不到位。”
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秘書長劉明生表示,沃爾瑪受罰暫停業,說明其在管理體制方面存在漏洞。一些國際知名的企業品牌,到了中國就變了味,這是不應該的。身為世界500強企業,沃爾瑪應當正視消費者的呼聲,從根源上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