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湖開發,誰制造了最大淡水湖之"殤"?
這是1月3日在江西都昌縣印山附近拍攝的裸露的鄱陽湖都昌水文站測水柱。 新華社發 造地生財成“創舉”,“填圍湖”禁令成空文 鄱陽湖水域“填湖圍湖”開發早有禁令。 2001年的《江西省河道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禁止圍湖造田和修建填湖工程”。而根據國務院于2009年12月正式批復的《鄱陽湖生態經濟區規劃》,鄱陽湖湖體核心保護區是以吳淞高程湖口水位22.48米為界線的湖體和濕地;并明確規定核心保護區內“強化生態功能,禁止開發建設,嚴禁圍湖造田”。而目前,鄱陽湖被填掉和圈占的水域湖汊基本處于吳淞高程22.48米范圍以內。 鄱陽湖的湖泊涉水項目要經過水利部門審批。江西省水利廳法規處負責人說:“填湖搞開發建設絕對不行,會縮小鄱陽湖庫容。這些年來,江西省水利部門基本沒批準過相關的填湖或圍湖工程。”2006年以來,有關部門對湖區的填湖圍湖現象進行過整頓,但不久就“死灰復燃”。 那么是誰在縱容,甚至為“填湖圍湖”開綠燈呢? “新華視點”記者采訪發現,填湖圍湖背后最大推手是沿湖一些地方政府。在土地使用指標越來越緊張,以及湖邊土地潛在開發價格高的背景下,不少地方將眼睛盯上了鄱陽湖水域。 都昌縣濱水西區開發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認為,當前對耕地保護越來越嚴格,土地紅線不好輕易觸動,雖然填湖圍湖對生態有一定影響,但填湖造地生財也是當地解決發展中土地緊張和資金困難的一個“創舉”。 當地群眾也給記者算了一筆賬:都昌縣通過“湖灣麗景”用地出售和預計的土地買賣,總體預期收益約為6億元,遠遠高于當地公布的2.5億元濱水西區總開發投資。 而一些沿湖政府進行圍湖鞏固湖岸線、造景建公園等,也拉高了湖邊土地價格。星子縣白鹿鎮河東村磨嶺蔡村組緊靠斜川公園,通過圍湖填湖修堤穩定湖岸線,建湖邊景觀公園,原來無人問津的湖邊土地成了“香餑餑”。從2009年開始,這個村組有100多畝地以每畝2萬元被征用后,被政府以每畝200多萬元的價格出售給開發商。 鄱陽湖多頭管理,也是填湖圍湖現象難以遏制的一個重要因素。“新華視點”記者采訪了解到,目前,鄱陽湖管理涉及水利、國土、農業、環保、林業、交通等多個部門,職責交叉。每個部門只管理涉及鄱陽湖一個方面的內容,“各念各的經”現象明顯。 江西省國土部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國土部門只負責土地利用規劃的下傳上達,不過只要符合地方土地利用規劃還是可以填湖。但水利部門認為:“地方如果把填湖納入了土地利用規劃,也要經過批準。沒有經過水利部門批,也是違規行為。”但由于水利執法力量薄弱,一些違規填湖圍湖行為被調查數年,直至地方將“生米煮成熟飯”,還是沒查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