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防局長回應"14歲工作15歲入黨"質疑
第一次是他在部隊入黨時。入伍第二年即1970年,梁閩春由于表現突出,擔任部隊班長,隨后連隊黨支部打算發展他為黨員。然而此時已有明確規定,必須年滿18周歲方可入黨。梁閩春便向組織匯報其真實年齡情況,但是由于部隊在浙江、加上文革的特定歷史時間原因,使得“調查很困難”,于是黨支部要求他“不要再提年齡的事”。就這樣將錯就錯,他便于1970年7月入黨。“第一次恢復真實年齡的事情就被擱置下來”,梁閩春說。
1977年,梁閩春調入南昌陸軍政治學院,期間先后兩次提出恢復實際年齡的申請。第一次為1979年,在其父親的督促下,他準備了原始戶口薄等一些資料,提交給南昌陸軍政治學院。“學院領導認為時間相隔較遠,到外地調查比較困難,自己也不是太積極爭取,就不了了之了”。第二次為2000年,當時已是南昌陸軍政治學院副院長的他再次提出申請。盡管此時政策上對于軍官更改年齡更為嚴格,但在2001年梁閩春即將從部隊轉業時,南昌陸軍政治學院干部科終于派專人到福建、浙江等地認真做了一個調查,并形成材料,證實其真實年齡。
及至2002年,梁閩春轉業到江西省民防局,第四次提出恢復真實年齡的申請。梁閩春這一次向江西省委組織部提交了包括“南昌陸軍政治學院黨委出具的公函”、“入伍前的原始戶口薄”、“兄弟的身份證信息”、“公安機關及相關同學、戰友的證明”等材料。江西省委組織部按照相關組織程序,最終將其出生年月認定為1955年2月。
時任江西省委組織部干部三處負責人、現在江西省紀委任職的唐高潮告訴記者,梁閩春同志恢復真實年齡的申請材料中,有南京軍區的批復、原始戶籍和公安部門的證明,組織部門確定其出生年月為1955年2月是經過嚴格的組織程序的。
梁閩春是江西省管干部,其檔案在江西省委組織部。記者聯系江西省委組織部核實,但組織部相關負責人幾經“請示”,截至記者發稿時仍未出具相關材料。
梁閩春說,民防局主要負責江西省地下防空設施等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和管理,對于普通百姓而言,這是“一個略帶神秘色彩的部門”。突然被推到網絡浪尖上,讓他有些出乎意料。對于家有多輛掛軍牌的私家車及數棟豪宅的舉報,他表示情況并不符實。梁閩春說:“網絡監督對干部是一個檢驗,同時也相信‘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
“30多年來,我并沒有隱瞞自己的年齡。”梁閩春說,“是那個動蕩、特殊的年代,才導致我們特殊的人生經歷。可能是因為不了解那個年代,自然覺得有很多看似不合理的事情。”
來源:新華網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