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日,我省將在全國率先全面啟動實施大病保險,切實減輕城鄉居民大病醫療費用負擔。經省政府同意,省政府辦公廳近日轉發省發展改革委、衛生廳、財政廳、人社廳、民政廳、保監局聯合制訂的《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實施意見》,對此做出安排。
大病保險保障對象為所有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參保(合)人員。當參保(合)人員個人扣除基本醫保報銷后年度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起付線,即轉入大病保險,扣除基本醫保報銷后的合規醫療費用實際報銷比例不低于50%,按醫療費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則上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根據實施意見,我省將提高特定病種和困難群體保障水平,切實避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新農合參合人員患有特定病種的,新農合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累計對合規醫療費用的實際報銷比例提高到70%以上。對符合民政部門和省紅十字會醫療救助條件的困難群體,在獲得基本醫保、大病保險補償的基礎上,再給予進一步的醫療救助。
實施意見規定,從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新農合基金劃出一定比例或額度作為大病保險資金,不再向參保(合)人另行收取大病保險費用。
實施意見要求,各地要結合實際,抓緊制定和完善大病保險具體方案。已開展大病保險的地區要做好政策銜接,完善方案,擴大實施范圍;尚未開展的地區要在年底前出臺方案。(記者 王永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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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別因病致貧因病返貧 ——我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意見詳解
就我省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實施意見》,省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昨日通過福建日報進行詳細說明。
“明年1月1日,我省將全面啟動實施大病保險,充分發揮基本醫保、醫療救助、商業健康保險、多種形式補充醫療保險和公益慈善的協同互補作用,支持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切實解決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這位負責人說。
大病保險報銷比例不低于50%;醫療費用越高,醫保支付比例越高
實施意見提出,要逐步擴大大病保險保障范圍,提高大病保險報銷比例,逐步實現醫療保障城鄉一體化。
在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按政策規定提供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大病保險主要在參保(合)人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情況下,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補償后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
城鎮居民醫保大病保險的合規醫療費用至少應涵蓋現行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新農合大病保險的合規醫療費用至少應涵蓋現行的新農合診療項目目錄(包括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及調整后的新農合藥品目錄。
大病保險起付線由各地確定。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大病保險起付線,以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各統籌區域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判定標準。當參保(合)人員個人扣除基本醫保報銷后年度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起付線,即轉入大病保險。各地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的具體金額,由各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確定。
大病保險報銷比例不低于50%。當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的參保(合)人員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起付線,即進入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扣除基本醫保報銷后的合規醫療費用實際報銷比例不低于50%,按醫療費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則上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具體報銷比例由各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同時,各地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研究確定最高支付限額,包含基本醫療保險在內原則上不低于20萬元。
20類特定病種報銷比例提高到70%以上,困難群眾給予再救助
實施意見提出,提高特定病種和困難群體保障水平,切實避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
新農合參合人員患有尿毒癥、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心臟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慢性粒細胞性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20類大病的,新農合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累計對合規醫療費用的實際報銷比例提高到70%以上。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增加病種。
民政部門對救助對象政策范圍內住院自付費用,民政醫療救助比例提高到60%以上,使得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累計對合規醫療費用的實際報銷比例提高到不低于90%。
省紅十字會在新農合、城鎮醫保、商業保險、民政救助等報銷補償后,對存在醫療費用負擔仍然過重、經濟陷入困境甚至無法維持繼續治療的大病救助對象給予再一次的救助。
救助標準為:凡年度內患上述疾病的對象住院總費用(含尿毒癥、血友病門診費用)為3萬~5萬元部分(低保對象包括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為2萬~5萬元),按10%給予人道救助;5萬~10萬元部分,按15%給予人道救助;10萬~20萬元部分,按20%給予人道救助;20萬元以上部分,按30%給予人道救助。原則上每人每年救助1次,封頂為20萬元。
建立健全城鄉居民醫療費用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平臺,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費用結算服務。患者在定點醫療機構結算醫療費用時,只需支付自付部分,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民政醫療救助和省紅十字會大病救助進行同步報銷補償。
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補助標準將提高,開展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試點
據了解,到2015年,我省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政府補助標準都將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采取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經辦機構為全體參保(合)人員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保險的方式,并通過政府招標選定承辦大病保險的商業保險機構。
目前,我省大部分地區已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障、補充保險等。為穩妥推進、逐步過渡,我省將先選擇2~3個設區市開展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工作試點;對尚未開展大病保險的地區,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保險。
“大病保險,是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制度性安排,是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延伸。”上述負責人表示,我省將建立由發展改革部門(醫改辦)牽頭,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民政、保監等部門組成的大病保險工作協調小組,切實讓大病救助政策給群眾帶來實惠。(記者 王永珍)
實習編輯:吳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