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中央財政加大了對節能減排項目的投資力度,但在一些地區,節能減排資金要么投下去,卻沒收到改善環境的效果,要么被多頭申領,造成損失浪費。這些信息來自審計署今天(5月17日)發布的《10個省1139個節能減排項目審計結果公告》。
審計署有關負責人介紹說,2012年5月,審計署對山西等十省份2010年至2011年中央和省級財政投入的節能減排專項資金進行審計,涉及1139個項目848億元。
審計發現,在1139個節能減排項目中,有42家單位(企業)實施的44個項目未達到預期節能減排效果,涉及專項資金15.87億元,分別占抽審項目數的3.86%和審計資金量的6.8%;35家主管部門和項目實施單位違規管理使用專項資金2.7億元,占審計資金量的1.16%。
審計發現的問題主要有,部分已完工節能減排項目因設計目標不符合實際、項目實施過程中監督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達不到預期的節能減排效果,涉及專項資金15.87億元;少數企業和項目實施單位通過提供虛假信息、編造虛假資料等方式違規申請并獲得1.41億元專項資金,違規將1.29億元專項資金用于日常辦公、企業經營等非節能減排方面支出。(記者 劉世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