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念二:房產稅全面推開路有多長?
〔焦點〕滬渝試點房產稅新政已滿一年,成效初步顯現。作為中央在房地產領域“長效機制建設”的一部分,房產稅是否已具備全面推廣的條件?
〔觀點一〕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委員:很快推開還做不到,政策本身還有不成熟的地方,試點地區還未進行經驗總結。但不成熟不等于不能推廣,需要先總結經驗和不足、完善信息透明公開制度,然后再談怎么進一步推開。
〔觀點二〕全國人大代表夏績恩:房產稅作為經濟調控手段的一種,具有相當的先進性。應盡快擴大房產稅的試點,但必須厘清對誰征、征多少、怎么征?要考慮適度減少普通住房者的稅負,加大炒房者、投資者的稅負水平,不搞一刀切。
〔觀點三〕四川遂寧市長胡昌升代表:東部樓市過熱的城市已滿足擴大試點條件,但在西部二、三線城市推開還為時過早,一些小城市房價合理,讓它推行房產稅反而影響供求平衡關系。房產稅不是行政命令,經濟手段才更要體現靈活性。
〔點評〕房產稅改革能促使樓市調控政策走向法制化、市場化軌道,有利于更大范圍內抑制投機炒房,也能緩解地方政府過度依賴“土地財政”的突出矛盾,但何時推廣要取決于時機是否成熟。
懸念三:樓市調控如何避免誤傷剛性需求?
〔焦點〕“新國八條”出臺之后,銀行普遍提高房貸“門檻”,一些地方還設置戶籍購房門檻,有人據此質疑調控傷及首套房或改善房購買者的利益。如何避免樓市調控誤傷剛性需求?
〔觀點一〕梁季陽委員:國家的政策中明確要求保護首套房購買者利益,但是一些銀行部門“明漲暗調”加大購房成本,這其中有多少是“以調控為初衷”,又有多少是“趁火打劫”?因此,我建議對首套房仍執行優惠政策,降低首付額度,并執行貸款優惠利率。銀行資金“有保有壓”沒錯,但必須擔負社會責任。
〔觀點二〕胡昌升代表:要逐漸實現從行政強制手段向市場經濟手段的過渡。樓市調控倒逼地產商放緩開發步伐、信貸緊縮推高開發成本,兩方面都影響到正常的市場需求。調控政策不能著力于“控”,而在于“調”與“疏”。
〔點評〕剛性需求不同于投機需求,現在不釋放不等于將來不釋放。如何進一步探索“打壓投機、扶持剛需”的差別化政策措施,避免剛性需求聚集而成為推動下一輪漲價的因素,對今后的樓市調控提出更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