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保監會修改后的《保險公司次級定期債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落地,最大的變化是允許保險集團(或控股)公司募集次級債適用本辦法,這意味著保險公司融資門檻進一步拓寬。
對于近年來飽受資本壓力的保險公司而言,保監會這一舉動說明其態度發生了變化。有分析人士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面對有限的融資渠道,很多保險公司都選擇發行次級債來緩解資本金的壓力。統計數據顯示,近年來保險公司發行次級債的規模連年攀升,去年更是創歷史新高達945億元,同比大幅增長63.6%。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辦法》的規定,償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或預計未來兩年內償付能力充足率將低于150%的保險公司,可以申請募集次級債;保監會還要求保險公司未償付次級債本息額不得超過上年度末經審計凈資產的50%。
目前各大上市險企發債占凈資產比例已逼近監管紅線。上述分析人士表示,由于受到監管限制,各大險企今年通過自身來發次級債融資規模將受限,重開保險集團發債通道后,借道集團發債融資給子公司或成為一個不錯的路徑。(劉偉陳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