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收益與宣傳不符
對壽險業來說,不得不提的另一大痛處便是,投資型險種的收益太低,讓很多希望同時得到保障和收益的投保人猛然醒悟,從而選擇退保。
“高收益的同時,還可以獲得一份保障”的保險宣傳語曾在幾年前深入人心。然而,這一宣傳沒能經得住時間的考驗,幾年來,保險產品的平均收益率比同期銀行存款利率還要低,這讓很多投保人難以接受。
關女士通過“投訴直通車”反映,她2010年去一家銀行存錢時,一位穿著銀行制服的人給她推薦了一款3年期的“理財產品”,每年繳費1.3萬元,宣稱不僅利息比銀行高,而且還有額外分紅,同時還另贈送一份人身意外險。因為被告知“錢可以隨時取”并且沒有說取錢有損失,關女士沒有猶豫就買了保險。但到今年她繳滿3年費用后發現,分紅金僅500元,根本沒有利息。而以3.0%的一年期定存利率計算,她3.9萬元的費用存一年定期的利息都有1170元!更糟糕的是,她的3.9萬元要10年后才能全額取出,如果提前取出的話要扣5000多元手續費。對此,關女士不僅對低收益感到無奈,更對業務人員銷售時避重就輕、隱瞞信息的做法感到氣憤。
新華保險一季報顯示,其壽險退保金增加至73.38億元,同比增長54.8%,退保率也從上年同期的1.4%提高至1.9%。中國人壽在其2012年年報中對退保金上漲的原因分析道:“本報告期內,退保金同比增長11.5%,主要原因是受各類銀行理財產品沖擊,部分銀保產品退保增加。”盡管大多非上市壽險公司未對其退保金增長原因進行解釋,但業內人士認為,壽險企業所受沖擊類似。
事實上,投資型保險產品收益過低,讓投保人大失所望,與相關人員銷售保險時宣傳高收益很有關系。從根本上說,這也是一種銷售誤導。
說到退保話題,很多人都會提到“誠信”二字,保險業在公眾心中的形象與其本源目的恰好相反。此前記者曾采訪一位全國政協委員,這位委員不僅對保險深惡痛絕,包括銀行在內的金融機構在他眼里全都不可信,原委就在于其曾經和一家銀行產生過糾紛。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可以說,因為少數不誠信事件,整個壽險行業都為之付出了代價。
業內人士表示,投訴多、退保多,與消費者的消費理念不成熟、對保險的認知度較低有關,但銀行、保險公司、代理公司必須負主要責任,因為他們是專業人士,消費者只能通過介紹來了解,信息嚴重不對稱,而且消費者考慮的時間也較短。這也是在二、三級城市和村鎮地區銷售誤導的現象更加多發的原因之一。
對于大多數普通投保人來說,退保是他們不得已的選擇,退保也讓他們最受傷,他們不僅耗時耗力,即使成功退保,往往也要損失為數不少的保費。和訊網的調查顯示,54.81%的被調查人認為,退保的吃虧人是投保人,而認為保險公司吃虧的人占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