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河北省召開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辦公用房專題新聞發布會,通報了全省清理和整改辦公用房的有關情況。
據介紹,截至9月30日,河北省省直多數部門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此外,全省共對17769個黨政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辦公用房進行了清理,其中:省本級91個單位,設區市(縣、區)17678個單位。邯鄲市、衡水市、滄州市、張家口市等部分市直部門和縣(區)也完成了整改,其他的正在按時限要求進行整改。
記者了解到,河北省各市(縣)及省直部門在辦公用房方面主要存在三方面的問題:一是少數單位辦公用房面積存在整體超標情況;二是少數領導干部辦公室用房面積存在超標情況;三是個別領導干部存在多處占用辦公用房或已辦理離退休手續后繼續占用單位辦公用房的情況。
針對上述問題,河北省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和省直部門都制定了具體的整改實施方案,按照《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通過采取集中辦公、加筑隔斷、騰退等方式,限時進行整改。
2013年7月15日,中辦、國辦《關于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中辦發[2013]17號)下發。隨后,河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冀辦發[2013]36號),制定了河北省貫徹落實的實施意見。
根據省委主要領導要求,河北省委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下發了《關于印發教育活動“雙十條”的通知》和《關于清理整改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辦公用房的工作方案》,要求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和省直部門結合正風肅紀專項活動,認真做好清理整改辦公用房工作。(記者 鄭金冉 張余)
實習編輯:許繼尹